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卓彬)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
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会议5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1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林卓彬 12 12 0 0 否
2.出席2021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1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林卓彬 5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第五届董事 对公司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2021 年 3
1 会第十次会 票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 22 日
议 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3
2 会第十一次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意
月 25 日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4 1.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
3 会第十三次 同意
月2日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
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4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会第十四次 同意
月 27 日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
4.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
第五届董事 2.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2021 年 5
5 会第十五次 度事项; 同意
月 11 日
会议 3.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额度事项;
4.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8 项;
6 会第十六次 同意
月6日 2.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
事项。
第五届董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2021 年 8
7 会第十七次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月 24 日
会议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1 对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
8 会第十九次 同意
月 29 日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2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
9 会第二十次 同意
月 19 日 项。
会议
1.关于坏账核销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2 2.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10 会第二十一 同意
月 30 日 决议有效期延期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次会议
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
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
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相关
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定期财务报告、新聘会计师事务
所及了解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szlzb@163.com。
2022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林卓彬
2022 年 4 月 25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东升)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
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
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1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孙东升 12 12 0 0 否
2.出席2021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1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孙东升 5 5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对公司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21 年 3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1 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同意
22 日 第十次会议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意
2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1.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
3 同意
2日 第十三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2021 年 4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案;
4 同意
27 日 第十四次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4.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事项;
2.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2021 年 5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5 保额度事项; 同意
11 日 第十五次会议
3.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额度事项;
4.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2021 年 8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保事项;
6 同意
6日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2021 年 8 月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7 同意
24 日 第十七次会议 项说明;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1 年 11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对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
8 同意
月 29 日 第十九次会议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9 同意
月 19 日 第二十次会议 权事项。
1.关于坏账核销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2.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0 第二十一次会 同意
月 30 日 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事项发表了
议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
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投资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
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二次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事项
及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三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情况评价,审议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dssun@szvc.com.cn。
2022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东升
2022 年 4 月 25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林)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
务,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会议5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1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肖林 12 12 0 0 否
2.出席2021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1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肖林 5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第五届董事 对公司调整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2021 年 3
1 会第十次会 票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 22 日
议 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3
2 会第十一次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意
月 25 日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4 1.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
3 会第十三次 同意
月2日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
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4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会第十四次 同意
月 27 日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
4.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
第五届董事 2.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2021 年 5
5 会第十五次 度事项; 同意
月 11 日
会议 3.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额度事项;
4.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8 项;
6 会第十六次 同意
月6日 2.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
事项。
第五届董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2021 年 8
7 会第十七次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月 24 日
会议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1 对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
8 会第十九次 同意
月 29 日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2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
9 会第二十次 同意
月 19 日 项。
会议
1.关于坏账核销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2 2.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10 会第二十一 同意
月 30 日 决议有效期延期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次会议
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未发现异常
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
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监督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
真履行职责,共参加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定期财务报告、投资理财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及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1257814050@qq.com
2022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肖 林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