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股东:
2021 年度,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全体成员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
坚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
列席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定期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较好
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情况如下:
序 决议
届次 时间 内容
号 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8)募集资金用途;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第五届监 订稿)的议案》;
2021 年 3
1 事会第七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通过
月 22 日
次会议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
议案》;
6.《关于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
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1 年 3
2 事会第八 月 25 日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1.《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1 年 4 4.《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
3 事会第九 月 27 日 摘要>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5.《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4 第五届监 2021 年 5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事会第十 月 11 日 2.《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3.《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5 第五届监
2021 年 8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事会第十 通过
月 24 日 要>的议案》
一次会议
6 第五届监
2021 年 10
事会第十 《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月 26 日
二次会议
7 第五届监
2021 年 11
事会第十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月 30 日
三次会议
8 第五届监 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2021 年 12
事会第十 2.《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 通过
月 30 日
四次会议 延期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除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仅审议三季报一项议
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决议未以决议公告形式披露,其余会议决议均刊载于《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和出席了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相关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亦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
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全体监事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资产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已更
名为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允的原则,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定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载明
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方案做了调整,发行对象增加公
司实际控制人连宗敏女士,构成关联交易。经审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
方案事项的相关文件及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监事会认为连宗敏女士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允的原则。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并为控股子公司债务向担保公司
提供了反担保,前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事项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持续保持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公司的财
务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持续加强自身的学
习和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