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为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7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9,874,979.9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0.00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106,686,723.07 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0
年度利润 2,060,000.00 元,期末结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4,501,703.04
元。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要求,
考虑到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
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
地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包括技术研发、
核心平台升级和市场部门的建设、完善等。
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
和发展预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
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
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和要求。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
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
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