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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关于无形资产核销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形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
        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对以下无
        形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截至 2021 年 12 月   截至 2021 年 12     已计提减值准备
                                     31 日累计摊销      月 31 日账面金额
智慧停车系统        1,632,075.43           421,619.53        1,210,455.90      1,210,455.90

智能井盖              812,008.94            87,967.62         724,041.32         724,041.32

合 计               2,444,084.37           509,587.15        1,934,497.22      1,934,497.22


            本次核销无形资产的主要原因: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部分无形资产因
        技术迭代升级等原因,预期不能继续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
        对上述无形资产进行核销。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 2,444,084.37 元,账面价值 1,934,497.22
元,已于 2021 年度根据相关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足额资产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事
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
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无形资产核销的意见
    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主要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无形资产的核销程序符合相关,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主要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无形资产核
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无形资
产进行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
次无形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
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
   (三)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