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卓彬)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
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2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林卓彬       10         10           0      0            否

    2.出席2022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2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林卓彬                       4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对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3                 票事项及启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1                会第二十三                                          同意
        月 25 日                 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4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2                会第二十四                                          同意
        月 12 日                 项。
                  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第 五 届 董 事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2 年 4
 3                会 第 二 十 五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月 25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2022 年 4
 4                会 第 二 十 六 计事项;                             同意
        月 28 日
                  次会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1.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 7
 5                会 第 二 十 七 2.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同意
        月 11 日
                  次会议         度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2022 年 8
 6                会 第 二 十 八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月 30 日
                  次会议         2.关于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12                项;
 7                会第三十一                                          同意
        月 28 日                 2.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
                  次会议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未发现异常
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2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
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相关
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定期财务报告、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无形资产核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等进行考察,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szlzb@163.com。


   2023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林卓彬
                                                        2023 年 4 月 10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林)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
务,积极出席会议,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
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2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肖林         10        10         0         0            否

    2.出席2022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2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肖林                          4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对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3                 票事项及启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1                会第二十三                                          同意
        月 25 日                 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4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2                会第二十四                                          同意
        月 12 日                 项。
                  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第 五 届 董 事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2 年 4
 3                会 第 二 十 五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月 25 日
                  次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2022 年 4
 4                会 第 二 十 六 计事项;                             同意
        月 28 日
                  次会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1.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 7
 5                会 第 二 十 七 2.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同意
        月 11 日
                  次会议         度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2022 年 8
 6                会 第 二 十 八 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月 30 日
                  次会议         2.关于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 12                项;
 7                会第三十一                                          同意
        月 28 日                 2.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
                  次会议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现
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
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2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
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监督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并提出
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
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定
期财务报告、审计部定期工作计划及总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修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无形资产核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提出建
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1257814050@qq.com


   2023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肖 林
                                                        2023 年 4 月 10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冼俊辉)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2年7月29日正式就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
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
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
同意票。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2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冼俊辉      4          4          0        0             否

    2.出席2022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2022 年度(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冼俊辉                        0                         0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
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1                  第二十八次会                                   同意
           30 日                 明;
                    议
                                 2.关于无形资产核销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12               事项;
 2                  第三十一次会                                   同意
         月 28 日                2.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
                    议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
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未发现异常
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投资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xianjunhui@ht-capital.cn。


    2023 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冼俊辉
                                                            2023 年 4 月 10 日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东升)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2年7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相
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
同意票。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2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孙东升      6         6          0        0              否

    2.出席2022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任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
        姓名                                                列席次数
                                  数
       孙东升                        4                          2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情
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                     内容
 号                                                                    类型
                                      对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股票事项及启动 2022 年度非公开
 1                  第二十三次会                                       同意
          25 日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议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                  第二十四次会                                       同意
          12 日                       事项。
                    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2022 年 4 月
 3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案;                             同意
          25 日
                    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4.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事项;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2022 年 4 月
 4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度预计事项;                     同意
          28 日
                    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1.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事;
 5                  第二十七次会                                       同意
          11 日                       2.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议
                                      保额度事项。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
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投资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
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共参加一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共参
加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述职报告情况评价,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dssun@szvc.com.cn。


    本人因工作原因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离职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生效,感谢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
工作的大力支持!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东升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