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9-013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监事一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提名艾艳君女士及黄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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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艳君女士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
黄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共三名)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艾艳君女士及黄振华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
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
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
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苏孝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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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1、艾艳君,女,中国国籍,1988 年生,中级会计师。2010 年毕业于湖南农
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 年 5 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会计,2016 年 4 月到 2017 年 8 月担任集团总部财务经理,
2017 年 9 月调任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艾艳君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振华,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2008 年
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项目部主管、经理、总监职位,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黄振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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