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拓日新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
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
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总经理对公司 2020 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市场开拓情况、财务状况和研发创
新情况等做了详细汇报。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
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杜正春先生、王礼伟先生向董事会
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亚会A审字(2021)第01610051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05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74.5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51,570.88万元,归属于上

                                      1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9,377.89万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574.59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922.2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2.22 万元。
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5,399.25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
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
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正在推进过程之中,从股东利益和公
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将
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
了审核意见,详见2021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
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详见2021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五奎、李粉莉、陈琛回避
表决。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详见2021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2021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晓峰先生、付红霞女士、陈昊
先生、龚艳平女士、陈嘉豪先生及黄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永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
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详见2021

                                   3
年4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4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林晓峰,男,1973 年生,广东省外国语师范学校毕业,英美文学及对外
贸易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近 20 年太阳能行业经验。熟悉太阳能产品的海外市
场销售。2002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副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林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通过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0038%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昊,男,1982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
院金融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际商学院荣誉组织Β
Γ Σ 会员,曾任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商学院研究助理、波士顿 Twin Focus
Capital Partners 高级投资分析师、亚太区董事总经理。2009 年 6 月入职深圳
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经理,副总经
理,兼任公司全资德国子公司总经理。
    陈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陈五奎先生及李
粉莉女士之女婿,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付红霞,女,1979 年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2004 年至


                                     5
2006 年在深圳市高飞电讯任采购总监。2006 年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采购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青海子公司总经理、乐
山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付红霞女士通过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0004%的股份;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龚艳平,女,1988 年生,中国国籍,法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13 年 3 月至今,先后担任法务经理及总经理助理,已通过董事会秘书资格考
试并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龚艳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陈嘉豪,男,1994 年生,深圳大学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波士顿
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专业理学硕士。2017 年 12 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入职后先后担任本公司项目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技术
与生产相关工作,拥有发明专利 4 项,并于 2020 年 2 月荣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
步奖二等奖。
    陈嘉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五奎先生及李粉莉女士存在关
联亲属关系,陈嘉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


                                   6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余永米,男,中国国籍,1968 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
1992 年毕业于江西大学(现名南昌大学)经济系审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历
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项目经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市索佳光电实
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余永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