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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日新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5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
事一致推举董事陈五奎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五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五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李粉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
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
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
如下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五奎先生(董事长)、杜正春先生(独立董事)

                                     1
及林晓峰先生(董事),陈五奎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杜正春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
及李粉莉女士(副董事长),杜正春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礼伟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
董事)及陈五奎先生(董事长),王礼伟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王艳女士(独立董事)、王礼伟先生(独立
董事)及李粉莉女士(副董事长),王艳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
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龚艳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
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龚艳平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86612300   传真:0755-86612620
    邮箱: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


                                   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2-804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景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梁景陶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755-29680031    传真:0755-86612620
    邮箱:liangjingtao@topraysola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2-804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烽奇先生为公司审计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




                                    3
附件:简历


    1、杨国强,男,1975 年生,深圳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1998 年毕业后先后在深圳市新世纪律师所从事律师助理和律师工作,2000 年获
得律师资格证。2009 年 5 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集
团法务部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总监等职务。2013
年被任命为深圳市商标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6 年 5 月正式被公司聘任为董事会秘书,2018 年 4 月份获得第十四届
“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誉,2019 年 5 月至今聘任为公司董事和公司总经理。
    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龚艳平,女,1988 年生,中国国籍,法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13 年 3 月进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担任集团法
务经理,于 2017 年 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 3 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年 12 月开始担任集团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2022 年 3 月获得第十八届“新财富金牌董
秘”荣誉。
    龚艳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3、梁景陶,女,199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
工大学,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市高山水
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9 月加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就职于公司董秘办。梁景陶女士已于 2020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景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烽奇,男,中国国籍,1992 年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学士;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就职于深圳市晋昇商务顾问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9 月就职于新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经理。
    胡烽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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