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3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特别提示: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 名,代表股份 794,047,8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70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3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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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1 名,代表股份 794,009,9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名,代表股份
3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
到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为产业并购基金京福华越和京福华采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4,047,8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7,900 股,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
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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