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1-2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9-00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8-077 号),持有公司 11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3%)的股东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振兴投资基金”)计划在
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
量合计不超过 37,304,7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股东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
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
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满,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12,5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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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产业振兴投资基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要求。
四、备查文件
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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