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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恒康:关于股东签署《重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12-0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9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重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或“目标公
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通知,获悉阙文彬先生、五矿金通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重整投
资合作框架协议》。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况
    近日,阙文彬先生(以下简称“乙方”)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三方秉持积极合作、共同推进恒康医疗重整、协同共赢的基本原则,经三方友好
协商共同签署了《重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甲方
公司名称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14061U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思民

注册资本             12051.6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销售康复仪器、医疗器械、

                     电子产品、保健品和精细化工业品、副食品、纺织品、工艺品、日用

                     百货;产品 100%外销。从事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业务;海王银

                     河科技大厦物业租赁业务。海王大厦自有房产(租赁面积:4652.67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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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租赁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管理服务、信息咨询。

       2、乙方
姓名                                  阙文彬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1221963********

通讯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3、丙方
公司名称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BN3MXH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3 层 313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海洲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咨询(不得开展

                   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议咨询、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

                   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本次《重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前甲方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目标公司顺利完成重整,实现保持上市公司主体地位的目的,通过重
整解决恒康医疗财务风险和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三方认同并承诺共同合作推进恒康医疗重整事宜,甲方作为产业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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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协调恒康医疗重整,发挥其雄厚的产业资源优势,积极赋能恒康医疗,实现
重整投资的产业协同价值,提升恒康医疗的核心竞争力;
    2、三方同意甲方指定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健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健
康金控”)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接受表决权委托,参与恒康医疗重整。丙方作为
联合重整牵头人,共同组建工作团队,协调重整投资程序,拟订重整投资草案,
包括但不限于:
    (1)发挥甲方在医疗医药健康产业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对接产业资源,提
升恒康医疗的核心竞争力;
    (2)三方通过股权投资、战略合作、意向合作等方式储备了医疗服务产业
资源,未来通过上市公司收购整合实现规模化产业整合;
    (3)健康金控作为产业投资方,将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与重整管理人签订重
整投资协议,保证上市公司重整后的效益和资产整合后的盈利能力。
    (4)健康金控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受让恒康医疗两支并购基金份额,
并确保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停止对
两支并购基金的清算,同时免除其对恒康医疗的罚息等多种方式,确保恒康医疗
2020 年实现盈利。
    4、三方认同丙方作为联合牵头协调人。乙方、丙方承诺在重整过程中给予
甲方大力支持,包括协助甲方向各级政府报送与恒康医疗重整有关的文件并获得
有关政府支持;向有关决策单位推荐甲方成为重整投资人;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共
识,积极推动恒康医疗重整顺利进行。
    5、在甲方解决京福华越、京福华采债务后,乙方将其持有的恒康医疗 19.90%
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消的委托给甲方,委托期限至重整程序完成甲方取得
上市公司控制权。 三方协商一致并确认,健康金控接受乙方的表决权委托后,
有权向恒康医疗提名过半数的董事,乙方、丙方各有权提名 1 名董事。
    6、 甲方承诺在重整过程中及获取恒康医疗控制权后,保持上市公司医疗服
务和制药产业的原有核心优质资产的完整,并向目标公司置入医疗服务和制药产
业的优质资产。在乙方股权质押债权人获得足额受偿前,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不
得处置独一味及恒康医疗下属医院,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同意根据重整需要,向目标公司提供不低于 2 亿元的共益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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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对于重整的具体事宜,三方根据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安排,依据本协
议约定的内容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9、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甲方需将诚意金人民币壹亿元整汇入丙方
指定账户。
    10、在甲方支付完本协议项下诚意金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丙方不得就
恒康医疗重整相关事项与任何除甲方以外的其他第三方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协
议,或进行与本协议相矛盾的任何其他交易。


       四、其他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
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甲方解决京福华越、京福华采债务后,乙方将其持有的恒康医疗 19.90%
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甲方,以及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尚不确定,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宣
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 《重整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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