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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恒康: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29  

                                       关于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2)第 01520005 号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公
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恒康医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恒康医疗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康医疗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
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1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张争鸣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攀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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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
  表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解释性
  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520003 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
  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等相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编制的本公司 2021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下: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301,607.07                  280,589.5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1,277.83     出租固定资     1,217.58     出租固定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产、销售材料                产、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等收入                      等收入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
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
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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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77.83                 1,217.5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
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
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
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00,329.24               279,371.97
  注:不存在应扣除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填 0)的,也应当简要说明。判断依据篇幅过长的,可索
  引年度报告正文披露内容。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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