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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恒康:关于2021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告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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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5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业绩预告及审计业绩差异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2021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月29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2),预计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为-22,000 万元至 -29,000万元。同时,在其他情况说明中提示,“目前,
管理人正在协调各方积极推动重整程序,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将对净资产金额产
生重大影响”。
    3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1,553,073,229.01元。
    二、业绩预告差异主要原因的说明
    2021年12月24日,根据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
案以及恒康医疗公司管理人出具《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支
付重整投资资金的函》,新里程及重整财务投资人北京合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大河融智(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金通健康产业 1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深圳通芝康健
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支
付重整投资款1,793,82.77万元至恒康医疗管理人账户。至发布业绩预告时,恒康
医疗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审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无法预计重整计
划能否通过,以及法院裁定时间,未将上述重整投资款确认为公司净资产。
    2022年4月22日,陇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
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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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事项》,因该投资款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前注入公司管理人账户且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予以证实该款项性质,公司及审计机构据此对本
期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确认收到的重整投资款1,793,82.77万元为资本公积。该
事项使得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审计业绩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中财务指标出现的上
述差异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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