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就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的理财品。 独立董事:浦军 林伟平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