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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里程: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2-12-2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13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内部系统在公司内部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
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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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所必要的程序。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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