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1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各位
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7 人,实
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建设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的议
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建设东华能源(茂
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套100万吨/年的PDH
装置和4套50万吨/年的PP装置,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其中公辅设施
包含库区和码头。该项目的产品可用于生产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绝缘及护套、
密封条、高档防水卷材等,顺应我国聚丙烯产品结构逐步向国际消费结构靠拢的
趋势。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资产综合优势的充分发挥,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
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
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将产业链逐步下延到氢能源产业
和以聚丙烯为原料的新材料产业,成为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的践行者。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建设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
期)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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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对“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的效率,加快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的推进速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决定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的申请、立
项和建设审批等有关事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
审批申请、建设方案等。
2、决定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设、融资方案等有
关事项。
3、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设计、安装、采购、承包和
项目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合同商谈、签署和实施。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决定事项,应按
照公司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建设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
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增产医用无纺布专用料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2 月份满负荷生产医用无纺布专用料 Y381H 型号 35,000 吨,公司子公司东华
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在 2020 年 2 月份生产医用无纺布专用料 S2040 和
S2025 型号各 10,000 吨。后续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进一步调整。
上述增产计划主要是考虑到近期突发并持续蔓延的武汉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
情,口罩、防护服等医用物质需求量暴增,各医用无纺布生产企业原材料严重短
缺,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医疗无纺布专用料生产企业,需着力保障口罩、防护服
等医疗卫生企业原料的稳定供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产医用无纺布专用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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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转让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为集中资源建设茂名、宁波烷烃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基地、促进公司业绩稳定
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
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转让公司
所持有的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盛”)100%股权给马森能源(茂
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茂名”)。股份转让前,公司持有广西天盛 95%的
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天盛 5%的股权。
资产评估(报表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交易方式:现金收购。股
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其中,马森茂名首期向东华能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20%
(9815.4万元)、向南京燃气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516.6万元);股权交割完
成后10日内,马森茂名向东华能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24538.5万元)、向南
京燃气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1291.5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马森茂名
向东华能源支付余款14723.1万元、向南京燃气支付余款774.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转让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为集中资源建设茂名、宁波烷烃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基地、促进公司业绩稳定
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
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转让公司
所持有的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东华”)100%股权给马森茂名。
股份转让前,公司持有钦州东华 9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
有限公司持有钦州东华 10%的股权。
资产评估(报表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交易方式:现金收购。股
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其中,本协议生效后,根据业务整合需要 ,马森茂名首期
向东华能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520.2万元)、向南京燃气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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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7.8万元);股权交割完成后10日内,马森茂名向东华能源支付股权转让
款的50%(1300.5万元)、向南京燃气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144.5万元);在
2020年12月31日前,马森茂名向东华能源支付余款780.3万元、向南京燃气支付
余款86.7万元。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
案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23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案的公告》),由于
公司拟退出 LPG 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需对现存业务进行处置,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同意:
公司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能源”)签订《液化
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
1、公司将与美国供应商签署的尚在执行中的美国产地液化石油气长期供应
合同(以下简称“标的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转售给马森能源
(含其子公司);2、公司将其国际、国内采购的液化石油气,由于优化船期、优
化质量、调整货物结构及库存处理等各种因素要出售的部分,通过国际、国内贸
易方式出售给马森能源(含其子公司)。
国际贸易结算价格为:公司采购成本价格(包含标的合同项下公司需承担的
全部费用)加 5‰;公司按马森能源及标的合同的要求,出具信用证、支付货款
及其他费用后 90 日内,马森能源应将相应款项(或信用证)支付到公司指定账
户。国内贸易结算价格为公司采购成本价格加 5‰,在货物货权转移后 180 日内,
马森能源应将相应款项(或信用证)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
告》。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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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退出 LPG 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后,所拥有的的码头、库区、储罐等资源
富余,为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马森能源签订《液
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协议》,公司以自有的位于张家港保税区的 5.4 万吨液化气码
头及丙丁烷储罐(东华能源名下)、位于宁波大榭开发区的 5 万吨级和 5 千吨级
液化气专用码头及丙丁烷地下洞库(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名下)、位
于太仓的丙丁烷储罐(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名下)为马森能源到港/到库
的内外贸液化石油气提供装卸船、仓储保管、装车发运等服务以及马森申请的其
它服务。
定价方式为:公司张家港库区、太仓码头库区仓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年,按季度结算。每年结算数量不超过 150 万吨,超出部分按照人民币 80
元/吨进行结算。公司位于宁波的码头库区仓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80 元/吨,按
月结算,结算数量以卸货港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书为准。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议案通过。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东华能源(张
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广西
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天盛”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24.5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为 20.85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
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现 授 信 额 度 项目 授信方式 授信期限 原授信额度
5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张家港新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1 1 综合授信 担保 1
料 司张家港分行 之日起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2 南京东华 1.7 综合授信 担保 1.7
司江苏省分行 之日起一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3 宁波新材料 3 综合授信 担保 3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张家港新材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4 3 综合授信 担保 3
料 司苏州分行 之日起一年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5 宁波百地年 1.5 综合授信 信用 1.5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6 东华能源 4 综合授信 信用 4
司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7 南京东华 2 综合授信 担保 1.3
司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张家港新材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8 1.35 综合授信 担保 1.35
料 司张家港支行 之日起一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9 宁波新材料 4 综合授信 担保 4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自银行批准
10 广西天盛 2 综合授信 担保 0
限公司钦州分行 之日起一年
张家港新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苏 自银行批准
11 1 综合授信 担保 0
料 州分行 之日起一年
合计 24.55 20.85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57.39 亿元,其中:东
华能源 58.43 亿元,控股子公司 198.96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135.90 亿元,其
中:东华能源 24.80 亿元,控股子公司 111.10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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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九、《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
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6.3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十、《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
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3.7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
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十一、《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7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7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十二、《关于给予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
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
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
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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