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1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2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
华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系公司业务转型及相应资产剥离计划的具体实施方式
之一,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因凌毓倩女士系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员工,与受让方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具有关
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转让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系公司业务转型及相应资产剥离计划的具体实施方式
之一,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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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因凌毓倩女士系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员工,与受让方马森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具有关
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退出 LPG 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需对现存业务进行处置,经董事
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能源”)签订
《液化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支付方式合理,合同履行条款未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相关内容
详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凌毓倩女士系马森能源
(南京)有限公司的员工,与马森能源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与马森能源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退出 LPG 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需对现存业务进行处置,经董事
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协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支付方式合理,合同履行条
款未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13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凌毓倩女士系马森能源
(南京)有限公司的员工,与马森能源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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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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