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4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各位
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7 人,实
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太仓东华
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东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东华”)、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百地年”)、东华
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
申请共计不超过 26.6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为 21.30 亿元人民
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现授信额度 原授信额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方式 授信期限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亿元)
综合授信 自银行批准
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
1 宁波新材料 3 (防疫专 信用 之日起一年 0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项授信)
综合授信 自银行批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2 宁波新材料 0.8 (防疫专 担保 之日起一年 0
司宁波分行
项授信)
3 东华能源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4 综合授信 信用 自银行批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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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4 太仓东华 1 综合授信 信用 1
司太仓支行 之日起一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5 宁波百地年 2.4 综合授信 信用 2.4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自银行批准
6 宁波新材料 3 综合授信 担保 0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自银行批准
7 宁波新材料 3.5 综合授信 担保 5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8 宁波新材料 2.4 综合授信 担保 2.4
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自银行批准
9 南京东华 2.5 综合授信 担保 2.5
司南京分行 之日起一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自银行批准
10 新加坡东华 4 综合授信 担保 4
限公司宁波分行 之日起一年
合计 26.60 21.30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64.90 亿元,其中:东
华能源 59.83 亿元,控股子公司 205.07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142.17 亿元,其
中:东华能源 24.39 亿元,控股子公司 117.78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
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9.7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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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
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2.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
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
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
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
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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