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
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
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产业链下游新材料产品快速发展的市场趋势,高价值地利用东华
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丙烯与副产氢气,夯实全产业链优势,
加强氢能源综合利用,生产高附加值大宗商品,增强盈利能力,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或其子公司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套
26万吨/年的丙烯腈及其下游配套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并根据前述项目
建设进展及审批情况,规划建设第二套26万吨/年的丙烯腈装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的效率,加快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推进速度,经董事会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决定具体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对外投资主体。
2、授权对外投资主体决定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申请、立项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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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审批等有关事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
申请及建设方案等。
3、授权对外投资主体决定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
设以及融资方案等有关事项。
4、授权对外投资主体进行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设计、
安装、采购、承包和项目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合同商谈、签署和实施。
5、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
项目有关的其他事宜。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丙烯腈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
(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
司(简称“宁波百地年”)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9.5 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原授信额度为 7.5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序 现授信 授信 授信 原授信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项目
号 额度 方式 期限 额度
自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1 东华能源 3 综合授信 信用 批准之日起 3
公司南京分行
一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自银行
2 宁波新材料 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区支 3 综合授信 担保 批准之日起 3
行 一年
自银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宁波新材料 2 综合授信 担保 批准之日起 0
宁波分行
一年
自银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宁波百地年 1.5 综合授信 信用 批准之日起 1.5
宁波分行
一年
合计 9.5 7.5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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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83.95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64.04 亿元,控股子公司 219.91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173.31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34.04 亿元,控股子公司 139.27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14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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