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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分决议九2022-04-21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
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具备从事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的规定,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如期出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依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苏亚金诚原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
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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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亚金诚从事《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法定审计业务,同时承办会计咨询和
会计服务业务,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
司法鉴定资格等,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苏亚金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085046285W,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苏亚金诚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职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从业人数共有 815 人。其中,
合伙人 46 人,注册会计师 33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有 204 名。
    3、业务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4.09(未审数)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40(未审数)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05(未审数)亿元。2021 年
度共有审计业务客户 5500 余家,其中上市公司 32 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4、执业信息
    苏亚金诚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于龙斌,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先后
为上市公司宝馨科技、协鑫集成、东华能源、天目药业等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玲,2018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0 余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2008 年开始从事
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负责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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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涉及人员 5 名。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苏亚金诚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苏亚金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
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 2022 年续聘
苏亚金诚为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将上述议案
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基于苏亚金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等
因素综合考虑,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苏亚金诚(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
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地
履行职责,建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
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且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苏亚
金诚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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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
独立意见;
   5、苏亚金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与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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