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董事会和六次股东大会。本人
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按时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
因故无法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委托独立
董事陈兴淋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应权利。参会前,本人详细阅读各项会议议案
与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
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手续,合法有效。本年度中,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详细掌握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调查与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独立 意见
序号 董事会会议 发表的独立意见 备注
意见时间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
1 2021-2-24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一次会议 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议案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第 同意 现场出席
2 2021-3-23 立意见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高建新先生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对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现场出席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同意 现场出席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3 2021-4-21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对高管年终奖励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同意 现场出席
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
4 2021-6-1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五次会议 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现场出席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5 2021-8-24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七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现场出席
意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6 2021-9-29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 2021-10-12 同意 现场出席
三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
8 2021-11-2 同意 现场出席
三十二次会议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0年共召开主持了
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0年公司管理层年终奖励方案以及董事长
年终奖励方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做出年度
绩效考评等。
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实施状况;听取了有关专项
审计报告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
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讨论公司2021年人才发展战略,向公司和董事会推荐符合
企业战略发展的优秀人才,为公司2021年向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商及绿色氢能供应
商转型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
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
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
1、本人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化工行业情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公司(茂名)烷烃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了相关的表决意见。
3、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
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
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
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以及内控制度的
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
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关注网络等媒介上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法律、
法规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和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linhui@nju.edu.cn
独立董事:林辉
2022 年 4 月 20 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兴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董事会和六次股东大会。本人
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按时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与股东大会会议。
参会前,本人详细阅读了各项会议议案与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手续,合法有效。本年度中,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详细掌握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调查与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独立 意见
序号 董事会会议 发表的独立意见 备注
意见时间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
1 2021-2-24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一次会议 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议案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第 同意 现场出席
2 2021-3-23 立意见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高建新先生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对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现场出席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同意 现场出席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3 2021-4-21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对高管年终奖励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同意 现场出席
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
4 2021-6-1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五次会议 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现场出席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现场出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2021-8-24
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现场出席
意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6 2021-9-29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 2021-10-12 同意 现场出席
三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
8 2021-11-2 同意 现场出席
三十二次会议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1年共召开主持两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了公司2021年人才发展战略,向公司和董事会推荐了符合
企业战略发展的优秀人才,为公司2021年向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商及绿色氢能供应
商转型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实施状况;听取了有关专项
审计报告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
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2020年公司管理层年终奖励方案及董事长
年终奖励方案,参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做出年度绩效
考评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
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
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
1、本人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化工行业情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公司(茂名)烷烃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了相关的表决意见。
3、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
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
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
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以及内控制度的
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
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关注网络等媒介上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法律、
法规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和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741139490@qq.com
独立董事:陈兴淋
2022 年 4 月 20 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湘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
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董事会和六次股东大会。本人
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
因故无法出席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
委托独立董事林辉先生与陈兴淋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应权利参会前,本人详细阅读
各项会议议案与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
了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手续,合法有效。本年度中,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详细掌握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调查与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独立 意见
序号 董事会会议 发表的独立意见 备注
意见时间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
1 2021-2-24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一次会议 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议案的独
第五届董事会第 同意 现场出席
2 2021-3-23 立意见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高建新先生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对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现场出席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同意 现场出席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3 2021-4-21
二十三次会议
关于对高管年终奖励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同意 现场出席
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
4 2021-6-1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五次会议 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现场出席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5 2021-8-24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七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同意 现场出席
意见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6 2021-9-29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同意 现场出席
二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 2021-10-12 同意 现场出席
三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
8 2021-11-2 同意 现场出席
三十二次会议 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1年召开并主持四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实施状况;听取了有关专项审计
报告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
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
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
1、本人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化工行业情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公司(茂名)烷烃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了相关的表决意见。
3、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
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
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
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
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以及内控制度的
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
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关注网络等媒介上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法律、
法规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
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和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njxlzhao@126.com
独立董事:赵湘莲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