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2-04-21
特 殊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
苏 亚 专 审 [2022] 99 号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
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表及所有者权益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苏亚审[2022]616号标准无保留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的有关要求,东华能源公司编制了
后附的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东华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东华能源公司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
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的情形。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华能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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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说明仅供东华能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龙斌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亚玲
中国 南京市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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