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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
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6 人,实际
到会 6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
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                                                现授信          授信
        公司名称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期限
   号                                                额度            方式
                      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          自银行批准
   1    东华能源                                       2             信用
                             南京分行                         授信          之日起一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          自银行批准
   2    东华能源                                      2.5            信用
                             南京分行                         授信          之日起一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          自银行批准
   3    南京东华                                       1             担保
                            南京城南支行                      授信          之日起一年

          合计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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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326.17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64.92 亿元,控股子公司 261.25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209.28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34.39 亿元,控股子公司 174.89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
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
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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