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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全资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2022-07-16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全资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与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的可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实施的
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推进,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同意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一期(I)项目的银团贷款由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
项目资产整体抵押,并追加公司的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本项目全部资产
抵押。具体事项如下:
    (1)保证内容: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东华茂名与
各银团成员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合同项下的债权。
    (2)保证期限:按照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3)保证方式:抵押和保证担保。
    (4)保证金额:不超过 53.50 亿
    (5)担保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为牵头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参贷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4
司茂名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
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
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以下统称“银团贷款银行”)。
                                                                            担保额度占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是否
      被担                                                                  上市公司
保            持股    最近一期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关联
      保方                                                                  最近一期
方            比例    资产负债率                      (亿元)   (亿元)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公    东华
              100%     49.27%      银团贷款银行        53.50      11.52      59.97%        否
司    茂名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成立

     注册地址         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 6 号 603 之一
                      房间

     法定代表人       吴银龙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的科技研发;聚丙烯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2/4
       资产总额               253,308.95               285,901.65

       负债总额               160,355.29               140,854.68
      所有者权益                 92,953.66             145,046.97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0                    -8.92

        净利润                       0                    -6.69

      资产负债率                  63.30%                 49.27%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东华茂名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
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按期建设与运营,有利于促进公司壮大与规模经济发展,
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转型。本次融资可以解决项目需要的建设运营资金,为项目
按照计划实现竣工及投产提供了保障。项目未来预期收益良好,投资回报稳定,
具备承担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的能力。为此,本次项目贷款的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与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与
管理等,建立了担保管理制度与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
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
评估体系与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
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
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茂名向相关合作
银行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上述担保符合
有关政策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东华能源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 1.48 亿元,东华能源为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9

                                    3/4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4.75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9.86 亿
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8.46
亿元,东华能源为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 亿元,东华能源为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1.52 亿元,东华能源为子公司担
保金额合计为 167.97 亿元,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比例为 154.93%。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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