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与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
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 2 亿元人民币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
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南京东华的担保额度为 10 亿,本次审议提供担
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额度占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是否
被担 上市公司
保 持股 最近一期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关联
保方 最近一期
方 比例 资产负债率 (亿元) (亿元) 担保
净资产比例
1/4
公 南京 中信银行股份有
100% 68.83% 2 2.95 4.56% 否
司 东华 限公司南京分行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方涛
注册资本 95,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产品(不含
危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含直接与间接持股)
2、主要财务指标(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209,350.97 252,778.03
负债总额 131,084.12 173,991.98
所有者权益 78,266.85 78,786.06
营业收入 436,736.00 34,418.11
营业利润 5,525.49 683.48
净利润 5,409.42 519.20
资产负债率 62.61% 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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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南京东华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等项下债权。南京东华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期限
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
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控股权,
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南京东华系公司从事液化气和聚丙烯经营的主体,信用证的开立、专项
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开立等经营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资金
回笼稳定可靠。南京东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
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
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
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东华能源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 2.95 亿元,东华能源为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6
3/4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6.03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7.58 亿
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5.18
亿元,东华能源为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2.91 亿元,东华能
源为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18.87 亿元,东华能源为子公
司担保金额合计为 169.52 亿元,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比例为 156.35%。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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