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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召开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2-09-07  

                        证券代码:149693                      证券简称:21 东华 01



关于召开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

整体经营规划,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股东回报,东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决定注销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期间回购的公司股份

72,895,057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详见《东华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根据东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疫情防控债)(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上述减资事项符合

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现定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东华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

控债)(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9693.SZ

     (三)本期债券简称:21 东华 01

     (四)基本情况: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深交所代码 149693,发行金额人民币 3

亿元,期限 3+2 年,债券余额 3 亿元。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2 日

     (四)召开时间: 2022 年 9 月 23 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将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22 年 9 月 23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资格

证明文件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指

定邮箱(dxzqzqst@dxzq.net.cn,wang_sw@dxzq.net.cn),具体以

电子邮件到达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表决的,需在会议召开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到

债券受托管理人处。表决票原件到达之前,表决票电子邮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在 2022 年 9 月 23 日 17:00 前未收到表决票及所需资格证明

文件的,视为未参与表决,收到的表决票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不

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

    如同一持有人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

日 2022 年 9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21 东华 01”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

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补充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偿债保障承

诺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
    四、决议效力

    1、债券持有人通过通讯方式书面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

于会议召开日 2022 年 9 月 23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

二)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dxzqzqst@dxzq.net.cn,wang_sw@dxzq.net.cn),并在 5 个工作

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至债券受托管理人。

    2、向会议提交的每个议案应由与会的债券持有人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本期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通过通讯方式书面投

票表决,但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持

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持有的本次债

券无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

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同一持有人重复投票的,

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未填、错填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

件二)。

    5、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

将以最后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6、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
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7、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

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表决权的

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

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交本

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交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债券持有人公

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提交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负责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债

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上

材料均需加盖债券持有人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提交本人身份
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登记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应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17:00 前将上述相关文件以

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dxzqzqst@dxzq.net.cn,wang_sw@dxzq.net.cn),并在 5 个工作

日内将相关原件邮寄至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会议会务人

    1、发行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 1 号

    联系人:张赛东

    电话:025-86771100

    邮箱:zhangsaidong@chinadhe.com

    2、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人:史超、王思维

    电话:010-66551309

    邮箱:dxzqzqst@dxzq.net.cn,wang_sw@dxzq.net.cn



    六、其他

    1、鉴于当前疫情影响,会议召集人可在有合理理由确认债
券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适当豁免

上述文件用印及送达时间要求。

    2、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

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

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七、附件

    附件一:关于补充“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偿债保障承

诺的议案

    附件二: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盖章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补充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偿债保障承诺的议案


各位“21东华01”债券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股东
回报,发行人决定注销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19日期间回
购的公司股份72,895,057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在《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投资者
保护机制中发行人做出了交叉保护承诺,现为保障全体债券持
有人利益,发行人补充偿债保障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即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半年度末的未受限货币资金不低于人民
币6亿元。
    2、为便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持有人等了解、监测资金
变化情况,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半年度,披露
监测期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及受限情况。
    3、发行人于每半年度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
情况。如出现未受限货币资金低于承诺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
采取资产变现、催收账款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并确保下一
个监测期间未受限货币资金指标满足承诺相关要求。
   如发行人在连续两个监测期间均未达承诺要求的,发行人
应在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提前归集资金。发行人应最晚于
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1个月内归集偿债资金的20%,并应最
晚于最近一次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归集偿债资金的50%。
   4、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
诺或预计将无法满足本期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
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且未按照第3条
第2款约定归集偿债资金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采
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承诺要求且未能在第3条第2款约定期限
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30%以
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
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
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在30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
解方案。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2个
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
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
附件二: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表决票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如下:
               表决内容                             表决意见
议案:关于补充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同意          反对          弃权
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偿债
保障承诺的议案

      债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债券持有数量:

                              证券账户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

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多选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

为“弃权”;

    3、表决票邮件发送有效。
附件三:

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

年9月23日召开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补充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偿债保

障承诺的议案》。

    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本次东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

控债)(第一期)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以下指示就

会议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 1:□同意 □反对 □弃权

(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托管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