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解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与发展,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范围之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者“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华
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东华能源(张家港)新
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的共计 6.9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
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按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宁波新材料的担保额度为 120 亿,对张家港新材料的
担保额度为 50 亿,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即生效。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担保额度占 是否
金融机构
保 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上市公司 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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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比例 资产负债率 (亿元) (亿元) 最近一期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宁波
公 恒丰银行股份有
新材 75.31% 57.18% 2 87.29 82.35% 否
司 限公司宁波分行
料
恒丰银行股份有
张家 1.9
公 限公司苏州分行
港新 91% 58.91% 华夏银行股份有 32.66 34.64% 否
司
限公司张家港支 3
材料
行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严维山
注册资本 517,786.7408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持股 69.14%,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
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 12.34%(其中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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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持股 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1%。
2、主要财务指标(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6 月度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1,560,033.37 1,645,912.17
负债总额 868,141.4 941,164.67
所有者权益 691,891.96 704,747.50
营业收入 555,986.46 590,816.55
营业利润 44,601.7 9,431.42
净利润 33,619.47 7,130.86
资产负债率 55.65% 57.18%
(二)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 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西侧 3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月平
注册资本 230,312.51 万元
经营范围 进口丙烷(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丙烯、氢气、聚
丙烯;(限按安全审查批准书所列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原料和产品的批发(其
中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项目经营),从事丙烯、聚丙烯项目的
投资,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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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9%。
2、主要财务指标(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1 日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854,154.9 837,022.99
负债总额 486,148.24 493,128.26
所有者权益 368,006.66 343,894.73
营业收入 471,860.31 246,830.99
营业利润 45,179.64 6,361.20
净利润 36,051.73 6,043.70
资产负债率 56.92% 58.9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拟签署的保证协议,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
为宁波新材料、张家港新材料与债权人银行分别签订的《银行授信协议》、《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等项下的债权。宁波新材料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人民币;张家港新材料项下银行总金额不超过 4.9 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期限以
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新材料、张家港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
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宁波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及
运营,项目盈利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公司实际持有张家港新材料控
股权,所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及运营,行业前景良好,资金安全,
回款可靠。二者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
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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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
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
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
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
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
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东华能源为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 4.93 亿元,东华能源为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9.93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37.56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89.28 亿元,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
为 17.40 亿元,东华能源为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2.91 亿元,
东华能源为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23.06 亿元,东华能源
为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 185.07 亿元,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70%。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
司的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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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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