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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
董事 7 人,实际到会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
监事与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
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百地年”)拟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序   公司                                    现授信             授信
                          金融机构                         项目           授信期限
   号   名称                                    敞口额度           方式
                                                           综合           自银行批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5              担保
                                                           授信           之日起一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           自银行批准
                                                  3.5              担保
        宁波新             宁波分行                        授信           之日起一年
   1
        材料                                               综合           自银行批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5              担保
                                                           授信           之日起一年
                                                           综合           自银行批准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               担保
                                                           授信           之日起一年
                                                           综合           自银行批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5              信用
        宁波百                                             授信           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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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           自银行批准
                                                   3               信用
                           宁波分行                        授信           之日起一年


                                        1 / 2
        合计                                   15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336.57 亿元,其中:东华
能源 61.92 亿元,控股子公司 274.65 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 251.26 亿元,其中:
东华能源 40.72 亿元,控股子公司 210.54 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 10.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
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照
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11 月 12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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