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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 力 士: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3-23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9-016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或“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为了
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752.73 万元(含
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1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55 号文)的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5,838.3233 万
股,发行价格为 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9,999,996.44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909,996.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3]第 610004 号验资报告。
    二、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由于原“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实施用地不适宜继续扩
大生产,公司决定在完成两条线绳生产线的建设后停止继续扩大投资。并将该部
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 5000 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 600 万 AM 农机带项
目”。
     上述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对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的专项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由于“新建年产 3,000 万 Am 高性能特种传动 V 带生
产线”和“年产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已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完
成建设,公司计划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6,306,588.72 元及专户利息用于募
投项目“年产 5000 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 600 万 AM 农机带项目”(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将节余
募集资金划转到“年产 5000 吨特种橡胶骨架材料和 600 万 AM 农机带项目”的募
集资金专户,并对“新建年产 3,000 万 Am 高性能特种传动 V 带生产线”、“年产
特种橡胶带骨架材料 13,500 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 2019 年 3 月 22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    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总   募集资金
                                                              节余资金(万元)
目       目名称        额(万元)   额(万元)   使用进度
     新建年产 3,000
                                                                   455.46
     万 Am 高性能特
 1                      11,000.00    10,213.17   92.85%     [注:已结转,节余资金
     种传动 V 带生产
                                                                 转入项目 3]
           线
     年产特种橡胶带                                                175.20
 2   骨架材料 13,500    6,500.00     6,373.09    98.05%     [注:已结转,节余资金
       吨建设项目                                                转入项目 3]
     年产 5000 吨特                                                 11,752.73
     种橡胶骨架材料                                         [注:含手续费用、利息收
 3                     21,500.00     11,170.53   51.96%
     和 600 万 AM 农                                        入及项目 1、项目 2 结项
         机带项目                                               转入的节余资金]
       合计          39,000.00   27,756.79   71.17%        11,752.73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
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
度和优化配置,持续推行降本增效原则,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
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利息收入结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及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752.73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安排完毕。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关于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
不断增加。充足的营运资金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增
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可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及战
略规划的顺利推进。
    因此,公司计划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完成的情况下,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资源的合理
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
们同意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力士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
承接三力士 2013 年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三力士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