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三力士
保荐代表人姓名:解刚 联系电话:0571-8661113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刚 联系电话:0571-866111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20日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相关的新规、 《关于
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 见》、上市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司股票质押监管框架 和注意事项、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最 新规定的应用场景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2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承诺人:控股股东吴培生、实际控制人吴琼瑛)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
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
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
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并
愿意完全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
失。与吴培生合计持有股份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或在担任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 是 不适用
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同时,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
护上市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子公司将
尽量避免与公司和其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
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
格可比较或定价收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
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
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该部分
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使用闲置募集 是 不适用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并
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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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2018年6月14日,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赵亮、解刚变更
为方蔚、解刚。
鉴于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完成发行。中天国富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指定方蔚、解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
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以及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2)2018年11月19日,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方蔚、解刚变更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为解刚、陈刚。
因原保荐代表人方蔚先生的工作调整,将不再负责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履行,中天国
富决定指派陈刚先生接替方蔚先生,担 任公司 2018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
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不适用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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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解 刚 陈 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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