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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 力 士: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沙建尧)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18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14                 13          13           0       0                0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
            4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生产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对《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开展 2018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2018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
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
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
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
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
项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地发展。


                                                     独立董事:沙建尧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徐文英)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职过程
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14                9          9             0         0                0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
             4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
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
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
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
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五、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地发展。


                                                     独立董事:徐文英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沈梦晖)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职过程
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14                9          9             0         0                0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
              4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
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
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
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
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积极与公司相关
人员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地发展。


                                                       独立董事:沈梦晖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陈显明)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职过程
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14                2          2             0         0                0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注:本人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因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届满六年离任。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
              4                          1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生产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
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
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
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
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
项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陈显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周应苗)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职过程
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14                5          5             0         0                0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注: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因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届满六年离任。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度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
              4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生产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对《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开展 2018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2018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
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
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
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
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
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周应苗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范仁德)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职过程
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14                5          5             0         0                0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注:本人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独董董事职务。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度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
              4                          2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生产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对《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开展 2018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2018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
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
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导
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
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
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
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
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
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
红派息、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意识;通过学习,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五、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范仁德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