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 力 士: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
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沙建尧     徐文英   沈梦晖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