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3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三力士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的《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三力士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
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
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中天国富证券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解 刚 陈 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