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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 力 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沙建尧)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
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方式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6               6               6           0         0             0

    2、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
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3                               3                           3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员、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
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
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审部门的工作
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监督公司内控的实施及完善情况;作为提名委员
会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对完善公
司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关注公司行业发展趋
势,了解公司行业竞争情况,认真审议公司战略规划;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发放
情况进行考核。
    四、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
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生产
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获取所
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红派
息、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使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地发展。
                                                                             独立董事:沙建尧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蒋建华)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
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方式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6                 5                5               0         0             0

    2、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3                                  2                             2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员、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
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
人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内审部
门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监督公司内控的实施及完善情况;作为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完善公司管理人员选拔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
    四、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
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生产
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获取所
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红派
息、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使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地发展。




                                                          独立董事:蒋建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范薇薇)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
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方式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6                 5                5               0         0             0

    2、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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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员、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
司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政策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委员
会会议,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发
放情况进行考核。
       四、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
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生产
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获取所
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红派
息、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使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地发展。




                                                          独立董事:范薇薇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沈梦晖)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
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方式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董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6                  1             1           0          0          0

    2、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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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内审部
门的工作汇报,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监督公司内控的实施及完善情况;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
高管年度薪酬的发放情况进行考核。
    四、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
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生产
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获取所
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红派
息、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
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沈梦晖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罗勇坚)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
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方式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本年度召开董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次数)
       6                  1             1           0          0          0

    2、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3                                  1                         1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
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
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生产
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获取所
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红派
息、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五、其他方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
程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罗勇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