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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8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濮阳濮
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将DMKD钢厂债权转让给Palermita Management LTD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DMKD钢厂合计金额为7,181,361.89美元的债权以3,949,748.40美
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Palermita Management LTD公司,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
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债权转让事项。


    二、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10亿元
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
结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广鹏、徐殿利、叶国田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