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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耐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3-23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1】第 0199 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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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附件: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6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1】第 0199 号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管理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三、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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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签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

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条件下形成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故仅

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

变,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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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钢铁事业部、原材料事业部和环保耐材事业部下属

的各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集团管控情况、新合并子公司的内

控建设及执行情况、资金安全管理、采购价格和质量管理、销售信用和回款管理、资产安全

管理和会计信息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不同量化指标采用孰低原则确

认缺陷):

  潜在错报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1%≤潜在
涉及收入的错报金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业收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额                总额的2%                                  入总额的1%
                                                  2%

涉及利润的错报项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利润总

       目                 的3%               <利润总额的3%          额的1%

涉及资产的错报项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   潜在错报<资产总

       目                 的1%              报<资产总额的1%        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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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重要缺陷的组合,其很可能导致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而未能被阻止或发现。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财务报告及相关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指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

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相应的

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指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指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50万元以上。

   (2)重要缺陷指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10万元至50万元。

   (3)一般缺陷指直接或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10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指内控缺失或设计不当,或管理凌驾于内控之上,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2)重要缺陷:指控制设计完好,但没有按照设计意图运行,或执行者没有必要授权或

缺乏胜任能力以有效地实施控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

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3)一般缺陷:指控制设计完好,运行过程出现偏差,但采用替代性控制进行了遏制或

弥补,不会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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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2020年度公司在往年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内控基础建设,逐步推动各层级各项管理制度

的完善。2020年6月对《濮耐集团内部审计处罚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处罚

条款及具体处罚流程,旨在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从专

业管理角度不断完善修订各项管理制度,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行政、人力资

源、财务、资产、信息系统、技术装备、生产、销售、质量、采购、物流、环境安全、能源

基建、投资、审计管理等106项管理制度。同时优化信息系统各业务固化审批流程,在工作

流程中完善体现管理架构和业务分工,加强重点业务管控,使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集团公司各事业部组织架构不断优化,随着各事业部门职能部门的建立,三大事业部组

织运行日趋规范。事业部层面内控建设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制定,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三

大事业部已制定或计划制定事业部层面人事行政、财务、安全环保、销售、采购、薪酬、信

息传递等管理制度共计26项。

    2020年集团公司持续推动加强风险识别、分析工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就法律、战略、

市场、运营、财务风险五个方面共同沟通、探讨,初步形成相对应的风险清单。为夯实风险

评估基础及后续相关规则的完善建立,濮耐集团特召开持续风险管理提升扩大会议,统一思

想认知,明确风险管理组织与分工,制定后续阶段性的工作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风险评估

工作。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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