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对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了判断,同意续 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殿利、叶国田、牟敦潭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