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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耐股份:海通证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濮耐

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证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0

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26,390,3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390,300.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42,02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648,279.2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年6月1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依照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年产 4 万吨预制件、6 万吨散状料、1 万吨炮泥耐火材料智能化制造项

目”、“年产 1 万吨转炉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渣板智能制造项目”、“上海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4 万吨预制件、6 万吨散状料、1
  1                                           235,470,000       221,194,800
          万吨炮泥耐火材料智能化制造项目
         年产 1 万吨转炉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
  2                                           143,200,000       132,986,700
                 渣板智能制造项目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2,208,800       132,208,8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0       140,000,000
                    合计                      650,878,800       626,390,300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053.36万元(包含资金置

换、手续费支出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725.52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已将上

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后续按计

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27,5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7,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2 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 1,017.50 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7,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事项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

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一鸣                      刘丽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