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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10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7 月 16 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申请
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该项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
牌首日(2018 年 5 月 2 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星期
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公市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根据目前进
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因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 日开市起停
牌,同时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因筹划购买石灰岩矿山企业 100%股权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5)。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民爆类相关资产事项并初步确
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6 月 13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6 月 28 日分
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70、
2018-072)。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7 日、7 月 14 日、7 月 21 日、7 月 2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75、2018-076、
2018-080、2018-082)。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满拟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
日(2018 年 5 月 2 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公司
于 2018 年 8 月 9 日、8 月 16 日、8 月 23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87、2018-088、2018-090);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5)及 2018 年 9 月 6 日、9 月 13 日、9 月 20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2018-099、2018-100)。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手方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经协商确定为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联民爆”)100%的股权。新联民爆主要从事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配送
和爆破技术服务。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联民爆 76.72%的股权,系新联民爆控股股
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联民爆 23.28%的股权;新联民爆实际控
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交易对方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省级国有集团公司,物产中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
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的方案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联民爆 100%的股权。目
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洽谈重组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
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已签署《资产重组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8-078)。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机构、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加快推动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论证等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
       5、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及目前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正处于尽职调查及交易方案
的沟通磋商阶段,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
项;
    (3)通过商务部门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4)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组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将结合尽职调查进展进一步对交易方案进行论证与完
善。
       三、本次继续停牌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已停牌时间应计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
间,因此自 2018 年 5 月 2 日起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将至 5 个月。公司原计划
争取于 2018 年 10 月 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公司
与有关交易各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且国有资产出售所需审批程序需要一定
的时间。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10 月 2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
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争取于2018年11月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
定积极推进,有序开展对意向标的业务、财务、法律等全面尽调、审计、评估工
作。公司在停牌期间将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确保本
次重组顺利推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已超过 3 个月,若公司在停牌期间内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并承
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公司对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
作。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