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200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并清算注销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11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
并清算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事项涉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清算处置,存在资产减值风险。
2、本事项尚需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终止实施
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并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安徽江
南晶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晶盛”)终止实施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
铈生产线项目并进行清算注销。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江南晶盛基本情况
(1)公司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夏礼稳;
(3)成立日期:2012 年 09 月 24 日;
(4)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纳米材料制造、销售;纳米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
(危险化学品除外)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800 70%
2 倪欧琪 1200 30%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江南晶盛资产总额为 4964.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2013.58 万元,净资产为 2951.03 万元;2018 年 1-10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
利润为-127.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
(2)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3,878 万元,流动
资金 1,122 万元;
(3)资金来源:江南晶盛自筹资金;
(4)项目采用技术:该项目采用爆轰合成法纳米氧化铈技术(一种粒径可控
的爆轰合成纳米氧化铈的方法)。
(5)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时间约为 2 年,正式投产后产量为 200 吨/年。
(6)该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拟终止实施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并清算注销江南晶盛的
原因
经江南晶盛多年的研发及试验,纳米氧化铈产品品质仍存在诸多缺陷,技术
难点一时无法突破;目前应用面窄,市场容量很小;该项目目前仅只能作为技术
储备,不宜继续研发,更不宜投资建厂规模化生产。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江
南晶盛拟终止实施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
另外,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顺应市场环境变化,
公司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晶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江南晶盛土地及其他资产处置方案
1、土地处置方案
江南晶盛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计划占地 300 亩(含生活配套
18 亩),2014 年 7 月取得产权证 206.25 亩,支付土地出让金及办证税费 2190.04
万元。经与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土地收储协议》,
江南晶盛取得产权证的 206.25 亩土地由政府收储,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核销江南晶盛 1500 万元借款,同时承担江南晶盛部分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
2、其他资产处置方案
江南晶盛核心人员已安排转移至本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由于江南晶盛纳米
氧化铈项目尚处于试验阶段,除土地外的其他资产主要为试验用工房、设备及部
分试验材料。民爆物品和危化品试验材料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并现场监督无偿
移交给有资质单位使用或销毁,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终止实施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并清算注销江南晶盛对公
司的影响
江南晶盛年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终止实施年
产 200 吨纳米氧化铈生产线项目并注销江南晶盛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
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相应
发生变化;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
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江南晶盛的后续清算、注销相关工作,
并将积极关注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南晶盛与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土地收储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