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8-12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 因素情况下,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变更“新疆天河爆 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疆天河运输有 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和“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9,2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2016年9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止 2018 年 截止 2018 项目计划总 本次募集资 原预计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10 月 31 日 年 10 月 31 投资额 金投入额 日期 累计投入金额 日投资进度 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 一 25,103.00 25,103.00 1,498.63 5.97% 2018 年 10 月 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 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 29,964.00 29,964.00 165.22 0.55% 2018 年 10 月 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 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929.00 14,929.00 1,597.76 10.70% 2018 年 10 月 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三 民爆智慧工厂项目 5,131.00 5,131.00 1,637.58 31.92% 2019 年 5 月 四 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宁国分公司无固定操作人员粉状 2,527.00 2,527.00 887.41 35.12% 项目已完结 乳化炸药生产线二期示范项目 安徽恒源技研化工有限公司智能 4,524.00 4,524.00 2,798.05 61.85% 项目已完结 工厂建设项目 五 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 8,313.00 8,313.00 2,347.75 28.24% 2018 年 10 月 六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4,963.08 4,963.08 100.00% 不适用 合计 110,491.00 95,454.08 15,895.49 16.65%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本次拟变更“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部 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 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累计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 29,964.00 165.22 0.55% 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三)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以及行业近年的 实际发展状况并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拟变更“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 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 能力扩建项目”和“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额 调整为 23,298.5 万元,若后续建设资金不足则由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本次变更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额 (万元) (万元) 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 1 2,860.00 2,860.00 力扩建项目 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 2 3,805.50 3,805.50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政府部门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下游矿山因去产能及环保要求 等原因,开工量减少,对公司实施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爆破服务一体化项目造成了 一定的影响。2016年底建设部取消了爆破专业承包以及土石方施工承包资质,转 由工信部和公安部同时对民爆及爆破行业分别管理、核发资质,导致矿山爆破一 体化项目实施主体需要同时具备民爆器材生产和爆破作业双资质。鉴于上述政策 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的变化,导致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 化项目进展缓慢。为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对项目 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后,拟变更“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 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 输能力扩建项目”和“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两个新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 风险,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 (2)项目公司: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运输”) (3)建设性质:购置资产 (4)项目建设期:6 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购置炸药混装车 10 辆,危险品运输车 40 辆,乳胶基质车 3 辆,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采购。投资估算包括项目从筹建至达到运营标准时所需的建筑 工程、运输车、安装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全 部投资,项目总投资 2,860 万元。其中包括:(1)、运输车辆购买资金 2,540 万 元;(2)、停车场改扩建费用 220 万元;(3)、流动资金 100 万元。 3、项目效益 本项目建设投资期为 6 个月,扩建后可为天河运输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预 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2,454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 516 万元,项目全部投资税 后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8.73%,税后财务净现值(ic=13%)为 1,518 万元。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基础建设的进一步扩大,以及矿山企业复苏开工, 预计在“十三五”中后期,自治区对于民爆物品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加,将是民 爆物品运输企业的机遇期。根据最新监管部门要求,混装炸药生产点所使用的乳 胶基质车、混装炸药车等特种作业车辆均需取得相应的营运许可,车辆所有公司 需取得相应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具有较为齐全的危险品 运输资质,有能力承接目前混装生产站的配送运输服务,相较于其他类型运输公 司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 本项目不涉及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备案事项。 (二)“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具 体内容 1、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2)项目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化工”) (3)项目建设期:21 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本技术改造项目以生产线技术进步和扩大小时生产能力为目的,利用现有公 用工程设施和部分固定资产,对 10,000 吨震源药柱生产线、20,000 吨乳化炸药 (胶状)生产线、12,000 吨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项目预算投资 3,805.5 万元,见下表: 技术改造投资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合计(万元) 备注 一 土建工程 1 震源药柱生产线 125 125 含地面装修 2 乳化炸药(胶状)生产线 65 65 3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 90 90 二 设备设施 含视频监控、门 1 震源药柱生产线设备 927 927 禁系统 含视频监控、门 2 乳化炸药生产线设备 1,242.5 1,242.5 禁系统 含视频监控、门 3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设备 896 896 禁系统 三 其他 1 设计、安评、验收等 180 180 2 技术咨询、考察 60 60 3 厂区绿化、环境治理 120 120 4 开班费、不可见费等 100 100 总合计:3,805.50 3、项目效益 本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可使公司生产线技术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整体效 益上一个新台阶;产能利用率得以提升。本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预计年收入增 长 4,500.00 万元,利润总额增长 2,664.68 万元,税后净利润增长 2,264.98 万 元,毛利率及销售净利率较改造前分别增加 2.71%、3.58%。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新疆地区的油气勘探、 矿产开发规模不断加大,对石油物探作业使用的震源药柱产品的需求量逐渐增加, 同时疆外对震源药柱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在环境保护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 国家民爆行业产业政策和产品政策大力提倡少梯和无梯炸药的生产,铵梯炸药的 用量将不断下降,乳化炸药和膨化硝铵炸药是今后工业炸药发展的重点。本项目 选定震源药柱、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胶状)为技术改造项目的主导产品是 符合我国民爆行业发展主流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 安[2010]227 号、《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工 信部安【2012】301 号以及 2017 年 6 月 16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金鑫司 长在“2017 年全国民爆行业科技工作座谈会暨智能制造推进会上的讲话”,新疆 天河化工有限公司震源药柱生产线、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乳化炸药(胶状)生 产线亟待进行局部范围内的自动化、连续化升级改造,以满足“2018 年底前, 要消除“操作人员 10 人以上的危险等级为 1.1 级的民爆物品生产工房”; 2020 年底前,工业炸药 1.1 级工房内定员实现 6 人以下,工业炸药制品 1.1 级工房内 定员全部实现 9 人以下”的要求。 本项目已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项目立项备案复函 (工安全函[2018]023 号)和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项 目备案批复(新经信民爆函[2018]108 号),完成了项目备案。 四、关于以财务资助方式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之事项 本次增加的“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3,805.5 万元 对天河化工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相关方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天河化工签署 专项财务资助协议书等文件,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财务资助资金用于天河 化工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资助期限为 3 年,财务资助的利率将 参照届时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确定。待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后,天河化工以日常经营活动获得的资金将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偿还公 司,公司将偿还本息计入流动资金账户。 “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 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公司拟以募集 资金2,860万元对天河运输实施财务资助。公司及相关方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与天河运输签署专项财务资助协议书等文件,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财务资 助资金用于天河运输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财务资助的 利率将参照届时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确定。待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天河运输以日常经营活动获得的资金将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偿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偿还本息计入流动资金账户。 五、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是公司基于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战略提出的, 有较高的可行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行业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大的变化, 或者公司未能跟上内外环境的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的风险,可 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综合来看,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股 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江南化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 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主营业务具体情况的客观需要做出的, 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实施情况,切 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