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0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分别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
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
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18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
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及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
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4,106.1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71.03%,明细如下表:
年初至年末拟计 占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
资产名称 提资产减值损失 于 上 市 公司 股 东 的净 利
金额(万元) 润绝对值的比例
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 4,733.42 23.83%
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损失 164.45 0.83%
存货减值损失 5.07 0.03%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957.20 14.89%
商誉减值损失 5,882.95 29.6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363.01 1.83%
合计 14,106.10 71.0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二、分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年无单项资产计提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减值准备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4,106.1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71.03%。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95.86 万元,相应减少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1,195.86 万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影响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2018 年第
三季度报告》中对公司 2018 年度业绩的预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
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
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