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10-2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7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敦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178,812,231.92                12,041,188,603.40                           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954,226,866.04                5,585,924,925.87                           6.5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69,114,357.32                    21.21%        2,450,377,410.36                 2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311,908.04                    55.06%          362,359,446.14                 69.4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6,146,216.65                    40.35%          317,946,738.79                 58.2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748,679.45                   -14.68%          520,039,330.84                 18.5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16                   55.19%                    0.2901               69.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16                   55.19%                    0.2901               69.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                    0.89%                    6.28%                 2.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系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85,686.20
                                                                                              置净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
                                                                           11,063,167.8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助及递延收益摊销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①公司持有新疆雪峰股票确认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公司及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40,850,991.72 子公司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及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确认的投资
的投资收益                                                                                    收益。

                                                                                              ①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供应商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40,173.71
                                                                                              约赔偿金;②营业外支出主要为


                                                                                                                              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捐赠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8,893,050.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034,261.37

合计                                                                     44,412,707.3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76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盾安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82%       459,824,882       196,904,882 质押                  459,824,882
限公司

安徽盾安化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9%       108,480,000                    质押                  72,681,600
团有限公司

诸暨永天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30%        53,708,100                    质押                  53,708,100
限公司

浙江青鸟旅游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8%        49,715,195        49,715,195 质押                   49,715,195
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秋枫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1%        37,538,846                    质押                  37,538,846
限合伙)

浙江舟山如山新
能源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0%        30,031,076        30,031,076 质押                   30,031,076
业(有限合伙)

兴业全球基金-
上海银行-浙江
                  其他                    1.54%        19,262,901
中升港通贸易有
限公司



                                                                                                                        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张浩              境内自然人              1.12%       14,001,836

安徽大安投资管
                  国有法人                0.93%       11,568,113
理有限公司

陈炎表            境内自然人              0.81%       10,101,32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2,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920,000

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8,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480,000

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53,708,100 人民币普通股             53,708,100

杭州秋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7,538,846 人民币普通股             37,538,846
合伙)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浙江
                                                                      19,262,901 人民币普通股             19,262,901
中升港通贸易有限公司

张浩                                                                  14,001,836 人民币普通股             14,001,836

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568,113 人民币普通股             11,568,113

陈炎表                                                                10,101,320 人民币普通股             10,101,32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808,652 人民币普通股           3,808,652

宁波丰泉福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040,693 人民币普通股           3,040,693
(有限合伙)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上市
说明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其它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90,560,000.00元,较年初增加190,560,000.00元,原因是:公
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上市公司股
票根据持有目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120,012,433.81元,较年初减少33.36%,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支付增加
及到期兑付所致;
    3、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为0元,较年初减少100%,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根据持有目的计入交
易性金融资产并将持有的参股公司的投资成本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87,860,293.51元,较年初数增加87,860,293.51元,原因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的参股公
司的投资成本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为443,371,539.90元,较年初数减少47.30%,原因是:报告期内新能源产
业所属公司的部分在建风电工程项目转固所致;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金额为110,000,000.00元,较年初减少65.80%,原因是: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到
期还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股利金额为11,464.91元,较年初数减少99.70%,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计提
的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958,706.68元,较年初数减少94.87%,原因是:受新金融工具准则
影响。
    (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投资收益金额为33,767,916.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40%,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
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2、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13,715,6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715,600.00元,原因是: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报告期末公司将持有
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市场价值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24,833.04元,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减
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6,471,100.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71,100.72元,原因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等计提的减值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5、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2,269,854.2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490.42%,原因是:公司处置
非流动资产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金额为19,955,474.2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8.32%,原因是:报告期新能源
业务板块收取供应商违约金增加所致;


                                                                                                   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7、报告期内利润总额金额为525,806,788.3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95%,原因是:①报告期内新能
源产业的利润总额为163,439,331.9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10%;②报告期内民爆产业的利润总额为
362,367,456.4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83%。
    8、报告期内所得税金额为73,510,224.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44%,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
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233,327,015.7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0,855,049.68元,
原因是:①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等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243,218,125.85元;②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政府专
项补助款118,822,419.47元,本期未发生。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浙江新联民爆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江省
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新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已与
交易对方签署《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各中介机构正在加快推动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论
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洽谈重组方案,以上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8 年 06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
                                      2018 年 11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组事项公告》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
                                      2019 年 10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作承诺



                                                                                                                   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因本次重组
                                                 取得的江南
                                                 化工的股份,
                                                 自本次发行
                                                 的股份上市
                                                 之日起 48 个
                                                 月内不进行
                                                 转让;如果本
                                                 次交易完成
                                                 后 6 个月内江
                                                 南化工股票
                                                 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
                     盾安控股集
                                                 价(指发行股
                     团有限公司;
                                                 份购买资产
                     浙江青鸟旅
                                                 的发行价,在
                     游投资集团
                                                 此期间内,江
                     有限公司;浙
                                                 南化工如有
                     江舟山如山
                                                 派息、送股、
                     新能源投资
                                                 资本公积转
                     合伙企业(有 股份限售承                     2018 年 03 月 至 2022 年 3
                                                 增股本等除                                   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限合伙);舟山 诺                            12 日         月 11 日
                                                 权、除息事
                     合众股权投
                                                 项,须按照中
                     资合伙企业
                                                 国证监会、深
                     (有限合伙)
                                                 交所的有关
                     舟山新能股
                                                 规定作相应
                     权投资合伙
                                                 调整,下同),
                     企业(有限合
                                                 或者本次交
                     伙)
                                                 易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
                                                 易日)江南化
                                                 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
                                                 其因本次交
                                                 易取得的江
                                                 南化工股份
                                                 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 6 个
                                                 月。

                     盾安控股集     业绩承诺及   根据公司与      2017 年 09 月 至 2020 年 12 履行中


                                                                                                       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团有限公司; 补偿安排         补偿义务人      29 日           月 31 日
浙江青鸟旅                   签订的《业绩
游投资集团                   补偿协议》,
有限公司;浙                  盾安控股、青
江舟山如山                   鸟旅游、舟山
新能源投资                   如山、舟山新
合伙企业(有                 能、舟山合众
限合伙);舟山                确认并承诺,
合众股权投                   盾安新能源
资合伙企业                   2017 年度、
(有限合伙)                 2018 年度、
舟山新能股                   2019 年度及
权投资合伙                   2020 年度扣
企业(有限合                 除非经常性
伙)                         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应不低于
                             10,672 万元、
                             15,095 万元、
                             17,239 万元和
                             20,665 万元,
                             四年累计扣
                             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不低
                             于 63,671 万
                             元。

                             一、同业竞
                             争:1、除盾
                             安控股所控
                             制的沈阳华
                             创风能有限
                             公司美国子
                避免同业竞   公司
                                             2017 年 09 月
盾安控股        争、规范关联 CIRRUSWIN                       长期       履行中
                                             29 日
                交易承诺     DENERGY,I
                             NC 及其全资
                             子公司
                             CIRRUS
                             1,LLC(以下
                             合称“华创风
                             能美国子公


                                                                                 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外,盾安
控股及其所
控制的除江
南化工及盾
安新能源外
的其他企业
(以下统称
“附属公司”)
均不与江南
化工及盾安
新能源存在
从事相同或
相似生产或
业务的情形。
2、盾安控股
及附属公司
将不会在中
国境内新增
直接或间接
与江南化工
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3、
盾安控股及
将来成立之
附属公司将
不会直接或
间接以任何
方式参与或
进行与江南
化工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4、如上
述承诺被证
明为不真实
或未被遵守,
盾安控股将
向江南化工
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
失。二、关于
关联交易:1、
本次重大资



                                                 1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产重组实施
完毕后,如果
久和装备与
盾安新能源
之间出现无
法避免的关
联交易,本公
司将保证该
等关联交易
系基于交易
公允的原则
制定交易条
件,交易定价
公允,并需经
江南化工必
要程序审核
后方可实施,
从而确保不
损害江南化
工及其中小
股东的权益。
2、不利用自
身作为江南
化工股东之
地位及控制
性影响谋求
江南化工在
业务合作等
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3、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影响谋
求与江南化
工达成交易
的优先权利。
4、不以与市
场价格相比
显失公允的
条件与江南
化工进行交
易,亦不利用



                                                1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江南化工利
                          益的行为。5、
                          同时,盾安控
                          股将保证江
                          南化工在对
                          待将来可能
                          产生的与本
                          公司的关联
                          交易方面,江
                          南化工将采
                          取如下措施
                          规范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
                          易:(1)履行
                          合法程序、详
                          细进行信息
                          披露;(2)依
                          照市场经济
                          原则、采用市
                          场定价确定
                          交易价格。

                          为保证上市
                          公司的独立
                          性,盾安控股
                          和盾安化工
                          共同承诺,即
                          盾安控股、盾
                          安化工成为
                          江南化工股
                          东之日起,保
                          证江南化工                             报告期内,公
盾安控股、盾                              2009 年 11 月
               其他承诺   建立健全股                      长期   司股东均信
安化工                                    26 日
                          份公司法人                             守承诺
                          治理结构,拥
                          有独立、完整
                          的组织机构;
                          保证江南化
                          工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
                          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


                                                                              1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保证
                            从业务、资
                            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
                            面保障江南
                            化工的独立
                            性。

                            一、同业竞争
                            (1)盾安控
                            股、盾安化工
                            及其持有权
                            益达 50%以
                            上(不含
                            50%)之子公
                            司(以下统称
                            “附属公司”)
                            从事的生产
                            或业务均不
                            与江南化工
                            构成同业竞
                            争;(2)盾安
                            控股、盾安化
                            工及其附属
               避免同业竞   公司将不会                              报告期内,公
盾安控股、盾                                 2009 年 11 月
               争、规范关联 在中国境内                       长期   司股东均信
安化工                                       26 日
               交易承诺     新增直接或                              守承诺
                            间接与江南
                            化工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3)盾安
                            控股、盾安化
                            工将来成立
                            之附属公司
                            将不会直接
                            或间接以任
                            何方式参与
                            或进行与江
                            南化工构成
                            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业务;(4)如


                                                                                 1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承诺被
                        证明为不真
                        实或未被遵
                        守,盾安控
                        股、盾安化工
                        将向江南化
                        工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
                        损失。二、关
                        联交易(1)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控制性
                        影响谋求江
                        南化工在业
                        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优于
                        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2)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控制性
                        影响谋求与
                        江南化工达
                        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3)
                        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
                        失公允的条
                        件与江南化
                        工进行交易,
                        亦不利用该
                        类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江
                        南化工利益
                        的行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
盾安控股、盾
                        公司的生产      2017 年 09 月
安化工、姚新 其他承诺                                   长期   履行中
                        经营与行政      29 日
义
                        管理(包括劳
                        动、人事及工


                                                                        1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管理等)完
全独立于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
企业。2、保
证上市公司
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性,不
在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
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
它职务。3、
保证本人控
制的企业/本
公司及本公
司关联方提
名出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
选都通过合
法的程序进
行,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不干
预上市公司
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已经
作出的人事
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


                                                1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
产、其资产全
部处于上市
公司的控制
之下,并为上
市公司独立
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上市
公司与本人
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及本
公司关联方
之间产权关
系明确,上市
公司对所属
资产拥有完
整的所有权,
确保上市公
司资产的独
立完整。3、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司
及本公司关
联方本次重
组前没有、重
组完成后也
不以任何方
式违规占用
上市公司的
资金、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
立的财务部
门和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
系。2、保证
上市公司具
有规范、独立
的财务会计
制度和对分



                                                1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
制度。3、保
证上市公司
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共用一个银
行账户。4、
保证上市公
司能够作出
独立的财务
决策。5、保
证上市公司
的财务人员
独立,不在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
企业处兼职
和领取报酬。
6、保证上市
公司依法独
立纳税。四、
机构独立 1、
保证上市公
司拥有健全
的股份公司
法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2、
保证上市公
司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
独立董事、监
事会、总经理
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



                                                1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五、
                                                               业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
                                                               司拥有独立
                                                               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
                                                               主持续经营
                                                               的能力。2、
                                                               除通过本人
                                                               控制的企业
                                                               行使股东权
                                                               利之外/行使
                                                               股东权利之
                                                               外,不对上市
                                                               公司的业务
                                                               活动进行干
                                                               预。

                                 杭州秋枫投
                                                               因本次重组
                                 资管理合伙
                                                               取得的江南
                                 企业(有限合
                                                               化工的股份,
                                 伙);宁波丰泉
                                                               自本次发行
                                 福能股权投
                                                               的股份上市
                                 资合伙企业
                                                               之日起 12 个                                至本报告期
                                 (有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                      2018 年 03 月 至 2019 年 3
                                                               月内不得上                                  末已履行完
                                 宁波复信创      诺                           12 日           月 11 日
                                                               市交易或转                                  毕
                                 业投资合伙
                                                               让。之后按照
                                 企业(有限合
                                                               中国证监会
                                 伙);宁波新锐
                                                               和深圳证券
                                 浙商股权投
                                                               交易所的有
                                 资合伙企业
                                                               关规定执行。
                                 (有限合伙)

                                                               (一)承诺不
                                                               无偿或以不
                                                 对公司 2015
                                                               公平条件向
                                                 年度非公开
                                                               其他单位或
                                 公司董事、高 发行摊薄即                      2016 年 0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者个人输送                     长期         履行中
                                 管              期回报采取                   11 日
                                                               利益,也不采
                                                 填补措施的
                                                               用其他方式
                                                 承诺
                                                               损害公司利
                                                               益。(二)承


                                                                                                                        1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对个人的
                                                            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
                                                            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
                                                            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四)
                                                            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五)承
                                                            诺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9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 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 50%以上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60.00%     至                     90.00%
度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5,109.1   至                   41,692.06
间(万元)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943.19




                                                                                                             1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民爆产业:1、民爆产品产能释放率进一步提升;2、一体化转型步伐
                                                   加快,爆破工程收入大幅增加;3、集中采购平台价值进一步显现。二、新
                                                   能源产业:1、部分地区弃风限电形式进一步改善;2、部分新建风电场已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投入运营,增加了并网发电量。三、其他:公司持有的部分金融资产,其
                                                   公允价值随着市场价格的波动,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会有所影响,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出金额         益
                                                     动

                    186,074,40 13,715,600.0                                      9,230,000.0 4,044,531.7 190,560,000
股票                                                                                                                    自有资金
                          0.00              0                                              0          2           .00

                    85,980,293                                                                            87,860,293.
其他                                                              1,880,000.00                                          自有资金
                             .51                                                                                  51

                    272,054,69 13,715,600.0                                      9,230,000.0 4,044,531.7 278,420,293
合计                                                      0.00    1,880,000.00                                              --
                          3.51              0                                              0          2           .51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2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曙光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