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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8-0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江南化工
股票代码:            00222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勤路东段 11 号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 213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协议受让、接受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在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关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实施,目前
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股份转让的股份存在质押等权利
限制情形,拟转让股份的交割以该等股份解除质押或权利限制为前提,如未解除
质押等权利限制,本次交易所涉及股份转让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义................................................................................................................................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的
情况.............................................................................................................................. 13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未来持股计划.................................................................. 15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7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7
   四、《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22
   五、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24
   六、其他事项.......................................................................................................... 2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7
   一、本次收购资金总额.......................................................................................... 27
   二、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2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28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2
调整的计划.................................................................................................................. 28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8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28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29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2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2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29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30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30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33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5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35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35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35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35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6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7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37
   二、合并利润表...................................................................................................... 3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40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4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43
财务顾问声明.............................................................................................................. 44
备查文件...................................................................................................................... 45

                                                                  3
   一、备查文件.......................................................................................................... 45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46
附表.............................................................................................................................. 48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南化工/公司 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能集团 指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兵器工业集团            指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特能集团100%股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兵器工业集团100%股
国务院国资委            指
                           权
盾安集团                指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化工36.82%的股份
浙商银行                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盾安环境                指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由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由浙商银行杭州
                           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国家开发
                           银行浙江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银团                    指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作为贷款行的银
                           行团体
                           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 187,347,254 股股份(占江南化
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   指
                           工总股本的 15%)转让给特能集团
本次表决权委托/表决权委    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187,222,356股股份(占江南化工
                        指
托                         总股本的14.99%)的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行使
                           盾安集团拟转让给特能集团的江南化工187,347,254股股份
                           (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15%),以及盾安集团拟将表决权委托
目标股份                指
                           给特能集团行使的江南化工187,222,356股股份(占江南化工
                           总股本的14.99%)
                           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187,347,254股股份(占江南化工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收购/     总股本的15%)转让给特能集团,以及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
                        指
本次交易                   南化工187,222,356股股份(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14.99%)的
                           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行使
                           2020 年 7 月 31 日,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行签署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
                           2020 年 7 月 31 日,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行签署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
                           议》
华泰联合/财务顾问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5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6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勤路东段 11 号
法定代表人         蒲加顺
注册资本           102,21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55230218A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火工品、热电池、航空抛放弹的研究、生产、销售;民爆物品、爆破工
                   程、矿山工程、土石方工程、锂电池、电池材料、成组电池及工程应用、
                   汽车安全系统的项目投资和管理(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产);精细化工
                   (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警用防爆器材、快速充电机、塑
                   料制品、火工制造装备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无损检测;计量理化
                   及性能检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房屋、土地、机械设备的经营租赁;
经营范围
                   企业综合管理服务;有线电视、宽带、通信的代理及维护;水电设备设
                   施、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的代理安装服务;设备设施检测、维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经营范围限分公司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Ⅰ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3 年 12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兵器工业集团持股 100%
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 213 号
联系电话           029-853531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兵器工业集团。
特能集团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兵器工业集团,
兵器工业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          焦开河
注册资本            3,8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10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
                    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
                    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
                    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
                    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
                    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
                    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
经营范围
                    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
                    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
                    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99 年 6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控制的一、二级核心企业情况和主营业务如
下:

序                                                          注册资本     控制股份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比例
       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
 1                                      火工品制造          12,000.00    100.00%
       公司
                                  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
 2     西安瑟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     6,000.00    100.00%
                                        发、制造及销售
 3     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5,004.60    100.00%
 4     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         机电产品制造         5,000.00    100.00%
                                  石油射孔器材及其配件的
       西安物华巨能爆破器材有限
 5                                研制开发、生产;石油工程   10,000.00     92.00%
       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
 6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       6,600.00     87.40%

                                          8
序                                                              注册资本    控制股份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比例
     有限公司
                                    炸药生产、销售、开发服
 7   陕西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15,838.00   72.93%
                                                  务
     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       民用爆炸物品、爆破器材
 8                                                              13,020.49   68.46%
     公司                                     的生产
 9   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                   爆破服务            40,000.00   60.00%
                                    制造、销售防静电、防射
10   山西晋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频、防水蒸气渗透包装材       100.00     51.00%
                                                料等
                                    汽车安全系统产品、零配
     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11                                    件和汽车电子产品的研      8,103.00    40.32%
     公司
                                        制、生产、销售
     神木县北方特能化工科技有
12                                          混装炸药            8,000.00    51.00%
     限公司
                                     现场混装炸药的技术开
13   陕西特能混制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    51.00%
                                         发、技术咨询
14   陕西汉阴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生产           1,250.00    51.00%
15   陕西白河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等生产           1,200.00    51.00%
16   陕西安康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    51.00%
     陕西北方友邦爆破科技有限
17                                          爆破服务            2,000.00    64.00%
     公司
18   山西江阳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爆破服务             2,000.00    100.00%
19   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货物进出口         1,678.95    100.00%
20   内蒙古恒安爆破有限公司                爆破服务             1,000.00     55.00%
     青海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
21                                          爆破服务            3,000.00    51.00%
     公司
     新疆江阳工程爆破拆迁建设
22                                          爆破服务            2,000.00    51.00%
     有限公司
23   中宝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Trading and Investment  1 万港币          100.00%
                                军工产品制造,蒸汽、化
24 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         工生产专用设备及零配件    5,000.00          100.00%
                                           制造
      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  乳化炸药(胶状)、雷管、
25                                                        5,000.00          51.00%
      限公司                         导爆索生产销售
注:陕西安康庆华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清算中,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工业集团控制的除特能集团以外的其他主要一级
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股份比例
号
      中国兵器科学研
 1                             兵器科技研究                    3,546.00      100.00%
      究院
 2    中国北方工业有       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          2,602,774.00       56.70%
                                              9
序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股份比例
号
     限公司
     中国北方化学研
3    究院集团有限公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29,000.00      100.00%
     司
     中国兵工物资集
4                            商品流通                  217,336.28       57.70%
     团有限公司
     兵工财务有限责
5                            金融企业                  317,000.00       95.34%
     任公司
     中国北方车辆研
6                          兵器科技研究                 12,318.00      100.00%
     究所
     西北机电工程研
7                          兵器科技研究                  8,311.00      100.00%
     究所
     西安现代控制技
8                          兵器科技研究                 16,726.00      100.00%
     术研究所
     西安近代化学研
9                          兵器科技研究                  1,000.00      100.00%
     究所
     中国兵器工业集
10   团动力研究院有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及修理            36,320.04      100.00%
     限公司
     北方智能微机电
11                         精密机械制造                  7,500.00      1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材料科学与
                      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及
12   工程研究院有限                                      5,000.00      100.00%
                              其制品
     公司
     北方光电集团有   光电武器装备和光电应用
13                                                      28,000.00      100.00%
     限公司                 技术开发
     北方信息控制研
14   究院集团有限公      电子信息科技企业               40,500.00      100.00%
     司
     北方导航科技集
15                     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制造              6,846.60      100.00%
     团有限公司
     北方夜视科技研
16   究院集团有限公      光电成像器件制造              249,894.75       80.00%
     司
     北方激光研究院
17                         光学仪器制造                 1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北方电子研究院   雷达、微电子产品等的设计
18                                                       5,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制造
     中兵投资管理有
19                           投资管理                  100,000.00      100.00%
     限责任公司
     中兵北斗应用研
20                       北斗产业投资管理              220,000.00      100.00%
     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第一机械
21                         特种产品制造                260,501.80      1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第一机械   履带式装甲车辆、大口径自
22                                                       5,114.64      100.00%
     集团有限公司         行火炮的科研生产

                                          10
序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股份比例
号
     内蒙古北方重工
23                           装备制造                  176,875.00       53.60%
     业集团有限公司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塑料
     北方凌云工业集
24                    管道及相关设备、高压电器          24,449.89      100.00%
     团有限公司
                          设备零部件制造
     北京北方车辆集   履带式装甲输送车辆和特
25                                                      17,848.63      100.00%
     团有限公司           种车辆及配件制造
     江麓机电集团有   特种车辆及设备的研发、制
26                                                      20,600.00      100.00%
     限公司                   造、销售
     重庆铁马工业集   军用轮式、履带式装甲车及
27                                                      26,222.00      100.00%
     团有限公司           民用运输车制造
     湖北江山重工有   机械科技开发、制造;武器
28                                                      42,538.00      100.00%
     限责任公司             装备科研生产
     武汉重型机床集
29                    重型、超重型数控机床制造         103,883.52       80.00%
     团有限公司
     北奔重型汽车集
30                         重型汽车制造                162,827.00       99.60%
     团有限公司
     晋西工业集团有
31                    机械产品加工制造、销售           202,272.73       91.01%
     限责任公司
                      机械产品、工模具与非标设
     豫西工业集团有
32                    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          75,403.00      100.00%
     限公司
                              造与销售
     辽沈工业集团有
33                       常规兵器科研生产               38,000.00      100.00%
     限公司
     淮海工业集团有
34                    光学产品、机械制品制造            31,784.00      100.00%
     限公司
     西北工业集团有   机电产品的研制、设计、制
35                                                     100,000.00      100.00%
     限公司                   造与销售
     东北工业集团有
36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加工             10,927.03      100.00%
     限公司
     北方华安工业集   大口径炮弹、特种弹科研生
37                                                      39,049.62      100.00%
     团有限公司                 产
     江南工业集团有
38                           机械制造                   16,000.00      100.00%
     限公司
     山东特种工业集   军工产品的科研、生产、销
39                                                      39,849.68      100.00%
     团有限公司                 售
     北方华锦化学工
40                     石油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441,081.00       70.24%
     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规   从事软科学研究、项目前期
41                                                        539.00       100.00%
     划研究院                 论证评估
                      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与运
     中国兵器工业信
42                    行维护和计算机应用系统             5,100.00      100.00%
     息中心
                            设计与服务
     中国五洲工程设   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
43                                                      10,049.80      100.00%
     计集团有限公司           目管理
     北方工程设计研
44                         工程勘察设计                 10,000.00      100.00%
     究院有限公司

                                          11
序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控制股份比例
号
        中国兵器工业试     常规武器靶场试验及试验
 45                                                              1,886.00            100.00%
        验测试研究院         方法、测试技术研究
        中国兵器工业集
 46                             职业技能培训                          515.00         100.00%
        团人才研究中心
                          杂志出版发行、技术咨询和
 47     中国兵工学会                                                  200.00         100.00%
                                    培训
        北方置业集团有
 48                                 服务业                       8,000.00            100.00%
        限公司
        北方发展投资有    投资与军民融合性园区管
 49                                                             15,000.00            100.00%
        限公司                        理
        中兵节能环保集    环境治理及节能工程设计、
 50                                                              7,000.00            100.00%
        团有限公司                  施工
        中国兵器工业导
 51     航与控制技术研          兵器科技研究                     2,237.00            100.00%
        究所
                          机械设备、冶金专用设备、
        齐齐哈尔北方机
 52                       化工设备等的研发、生产与              12,687.13            100.00%
        器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
        中国兵器工业集
 53     团航空弹药研究    航空弹药研发,机械研发等               7,665.00            100.00%
        院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特能集团是兵器工业集团按照“专业化、产研一体化”的原则组建的以火工
品和民爆为主要特色的科技型产业集团,是兵器工业集团民爆产业的业务主体和
发展平台。特能集团主要从事火工品、民爆物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和一体化服务,
民爆产业范围涵盖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现场混装炸药车及配套设施研发、生产、
工程爆破服务全产业链,具备为大型爆破工程提供爆破器材、装药、设计与施工、
配送一体化服务能力及为油气井开采提供一体化服务能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
示: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819,351.83             812,417.79                774,438.01
净资产(万元)                    403,183.65             398,914.16                417,655.77
资产负债率                           50.79%                 50.90%                    46.07%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666,404.24             686,508.49                602,900.19
净利润(万元)                     34,707.32              36,732.54                 30,969.49

                                               12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收益率                       8.61%              9.21%               7.42%
注: 资产负债率=当年末总负债/当年末总资产*100%;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净利润/当年末净
资产*1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1      蒲加顺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西安              无
                 董事、总经理、党
 2      陆殿林                          中国              西安               无
                     委副书记
 3      陈现河     监事会主席           中国              西安               无
 4      胡高社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5      贺宜平        董事              中国              白银               无
 6      刘举鹏      副总经理            中国              西安               无
 7      李宏伟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8      惠春雷       副总经理           中国              西安               无
                 党委副书记、纪委
 9      沈昌美                          中国              西安               无
                 书记、工会主席
 10     佟彦军      副总经理            中国              西安               无
 11     孙勇        副总经理            中国              西安               无
 12     郭小康      总会计师            中国              西安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未受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工业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
序号                 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地
 1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北方导航       600435.SH   44.40%
 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凌云股份       600480.SH   46.08%
 3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晋西车轴       600495.SH   31.15%
 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光电股份       600184.SH   59.27%
 5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内蒙一机       600967.SH   57.62%
 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北方股份       600262.SH   32.26%
 7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北方国际       000065.SZ   60.89%
 8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长春一东       600148.SH   32.07%
 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华锦股份       000059.SZ   47.86%
 1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中兵红箭       000519.SZ   49.34%
 11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北化股份       002246.SZ   52.66%
 12              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   安捷利实业      01639.HK    36.01%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以上公司均严格按照各自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工业集团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超过 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
                      北京        95.33%             317,00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天津        12.51%             540,000.00           保险机构
    有限公司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1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特能集团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推动自身对接资
本市场。特能集团将依托江南化工的上市平台,发挥自身的资源和规模优势,推
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

良好回报。本次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未来持股计划

    特能集团承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除因
特能集团向上市公司体内注入存在业务协作或战略协同的业务或资产导致特能
集团获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以外,特能集团没有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特能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
变动所获得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2020 年 7 月 26 日,特能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项;

    2、2020 年 7 月 31 日,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本次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程序或批准包括: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15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根据适用的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相关程序;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0 年 7 月 31 日,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关于安
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
187,347,254 股股份(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 15%)转让给特能集团。

       2020 年 7 月 31 日,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关于安
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
187,222,356 股股份(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 14.99%)的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行
使。

       本次权益变动后,特能集团将实际支配江南化工 374,569,610 股股份的表决
权(占江南化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成为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具体
如下:

                              控制的股份表决权数量(股)                 控制的股份表
   交易阶段                                                              决权占总股本
                      其中:          其中:接受表决权
                                                             合计            比例
                      持股数量          委托的股份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187,347,254         187,222,356    374,569,610        29.99%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由如下各方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共同签署:

       甲方(受让方):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银团的代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7
    (一)标的股份

    1、各方一致确认,甲方本次拟以协议转让方式购买的标的股份为乙方合法
持 有 的江 南化 工 15%的 股份 (截 至《 股份 转 让协 议》 签署 日对 应江 南化 工
187,347,254 股股份)。

    2、各方一致确认,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的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3、各方一致同意,为保证本次转让完成后甲方的持股比例符合《股份转让
协议》约定目的,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正式过户至甲方名
下前,如江南化工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
金转增股本,则《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进行增加,经过增加
后的标的股份为:乙方合计持有的江南化工 187,347,254 股股份与其就该等股份
所分得或增加持有的增加股份之和。同时,股份转让款不变,每股价格相应进行
调减。

    (二)股份转让价款

    1、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7 元/股,转让价款为
1,311,430,778 元。

    2、除非《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或因甲方单方原因所致,交割日前,如
任何原因导致标的股份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比例不足 15%,乙方应保证标的股份
的股份数量应当相应增加,使甲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江南化工股份占其总股本
的 15%,但转让价款不变。

    (三)表决权委托

    1、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与本条所述表决权委托安排互为条件,同
步实施。

    2、各方一致同意,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将其所持上市公
司合计 14.99%(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对应江南化工 187,222,356 股股份,
以下简称“授权股份”)委托给甲方行使表决权(不含本次交易标的股份),使得
甲方所持股份比例代表的表决权与接受委托的表决权合计达到江南化工表决权
                                        18
总数的 29.99%,具体的委托数量及委托期限等事项以甲方、乙方及丙方另行签
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为准。

       (四)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

       甲方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对乙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以下列条件全
部满足为实施前提:

       (1)《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2)甲方与乙方、丙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

       (3)标的股份已经全部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且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
等担保措施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

       (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前不存在对任何交易各方和/或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可能会限制本次交易,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现或不合法,或可能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价款支付方式

       (1)甲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丙方开立存款账
户;

       (2)甲方于上述存款账户开立完毕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份转让价
款 1,311,430,778.00 元一次性存入前述账户;

       (3)甲方于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
上述存款账户的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完毕后即视为甲
方完成全部付款义务。

       (五)股份交割

       1、丙方承诺,于甲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一次
性存入在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丙方负责解除标的股份的全
部质押。

       2、乙方承诺,于丙方解除标的股份全部质押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
                                      19
股份变更至甲方名下的过户登记手续,甲方、丙方应当予以充分配合。

       3、 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上市公司启动修改章程、改组董事会的相关工作。

       4、标的股份的交割应当符合反垄断法,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
者集中审查(如需)。

       (六)声明、保证及承诺

       1、乙方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
(包括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上市公司股份;除《股
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有的一致行动安排及对江南化工的控
制情况外,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会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
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进一步巩固
或增加其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2、丙方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丙方不以任何方式谋求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
谋求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除甲方外的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
权。

       3、各方关于后续安排的声明、承诺及保证

       (1)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安排

       1)交割日后,甲方有权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修改江南化工的《公
司章程》,调整后的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甲方有权提名 5 名非独立董事,并有权推荐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乙方有权提名
1 名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上市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监事,另一名监
事为职工代表监事;


                                         20
    3)在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确立的整体和具体经营目标情况下,保持上市公
司管理团队的相对稳定。交割日后,上市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
其他高管团队基本维持稳定;

    4)乙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后,乙方应保证采取必要行动(包
括但不限于在提议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在董事会上选举董事
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乙方对甲方提名或推荐的董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分别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无条件投票赞成),确保甲方提名的董事、董
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成功当选;

    5)乙方承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乙方及其提名和委任的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并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务,保证谨慎、勤勉地按照一贯的方法运营和管理上市公司,不从事任何非正常
的导致上市公司价值减损的行为或可能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直至甲方提
名新的董事、监事经江南化工股东大会选举上任后止。

    (2)在甲方成为江南化工股东后,甲方应当利用自身优势对江南化工的发
展运营提供各项支持。甲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后,甲方应保证采取
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提议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甲方对乙
方提名或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分别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无条件投票赞成),确保
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成功当选。

    (3)控制权

    1)交割日后,乙方应保证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向甲方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交易,并使甲方在该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并应保证利用其各自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的影响力,全力支持并采取必要
行动促使江南化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
议通过。若按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乙方回避表决的,乙方亦应就前述事
项给予甲方最大的支持和配合;

    2)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如前述重大资产重组未能通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核,
乙方应保证继续支持上市公司推进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或支持甲方通过协议

                                     21
转让、定向增发或其他资本运作成为江南化工第一大股东;

    (4)《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如有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就标的股份或授权股
份或表决权委托提出异议、主张权利或申请限制措施,乙方和丙方有义务协调相
关方,促使本次交易及表决权委托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协议生效

    各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即成立。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股份转让协议》自本次股份转让事
项及《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事项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国
务院国资委批准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股份转让协议》可以被解除:

    1、各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在此项情形下,《股份转让协
议》应当在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解除;自《股份转让
协议》生效之日起,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外,各方均不得解除《股
份转让协议》。

    2、甲方对上市公司调查发现重大问题,以及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股份转让协议》所述本次交易未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
审查(如需),《股份转让协议》应当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不予通过之日
起解除。因本款约定导致《股份转让协议》被解除的,甲方应将取得的标的股份
返还乙方,乙方应将取得的标的股份全部转让价款返还甲方,各方互不承担违约
责任。

    四、《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表决权委托协议》由如下各方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共同签署:

    甲方(受托方):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
       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一)表决权委托

       1、各方同意,乙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处于限售期内 14.99%的股份(截至
《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日对应上市公司 187,222,356 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不
可撤销地委托甲方行使。

       2、为保障甲方行使委托权利,乙方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期间不再将授权股份
转让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
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表决权委托的期限

       各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 12-15
个月或至甲方首批资产注入江南化工完成之日,到期日以前述较早到达的时点为
准。

       (三)表决权委托的范围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授权以及《公司法》
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决策、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赋予的表决权,包
括但不限于:

       (1)召集、召开和出席(或者委派代理人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2)提名权、提案权;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或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需要(或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
权。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协议》所约定的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
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议案,甲方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并投票且无需在具体行使该等表
决权时另行取得乙方的授权。但因监管机关需要或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
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现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委托甲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

                                       23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除授权股份外,乙方就其持有的其他未委托的公司
股份独立行使股东权利,除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口头或书面的
一致行动安排。

    (四)表决权的行使

    为保障甲方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能够有效地行使
授权股份的表决权,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应为甲方行使表
决权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如为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审批、登
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或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协议生效

    各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并盖章即成立,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表决权委托协议》
自《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事项及《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事
项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生效。

    (六)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表决权委托协议》可以被解除:

    1、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在此项情形下,《表决权委
托协议》应当在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日期解除;

    2、《股份转让协议》未生效或解除。

    五、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目标股份均已质押给浙商银行
杭州分行。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盾安集团承诺,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解除拟
转让股份全部质押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等拟转让股份变更至特能集团名
下的过户登记手续,特能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应当予以充分配合。

    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转让
方和受让方不存在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以外的股票表决权形式的其他安排,
                                    24
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六、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盾安集团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 2.65 亿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底,上述款项所涉的本金及利息情况如下:

                                                             截至 2020.6.30
           上市公司
 关联方      拆入金         起始日         到期日         未偿还本    累计计提       年利率
           额 (万元)                                    息和(万    利息金额
                                                            元)      (万元)
盾安集团      6,867.90    2018/11/15     2021/11/14        7,390.80      522.90        4.752%

盾安集团      3,500.00    2018/11/28     2021/11/27        3,766.48      266.48        4.752%

盾安集团      8,132.10    2018/12/18     2021/12/17        8,751.25      619.15        4.752%

盾安集团      2,000.00     2018/3/29      2021/3/28        2,204.41      204.41         4.56%

盾安集团      2,000.00     2018/4/9       2021/4/8         2,204.41      204.41         4.56%

盾安集团      3,000.00     2018/4/16      2021/4/15        3,306.62      306.62         4.56%

盾安集团      1,000.00     2016/12/1      2019/12/1        1,938.94      938.94         4.56%

  合计       26,500.00              —               —   29,562.90    3,062.90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为盾安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履行完毕

江南化工   盾安环境      10,000.00 2018 年 10 月 10 日 2021 年 10 月 08 日           否

江南化工   盾安环境      8,500.00     2018 年 10 月 09 日 2021 年 10 月 08 日        否

江南化工   盾安环境      1,500.00     2018 年 09 月 18 日 2021 年 09 月 17 日        否

江南化工   盾安集团      20,000.00 2018 年 02 月 11 日 2021 年 02 月 10 日           否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拟转让股份交割日后三个月内,
上市公司向盾安集团归还的借款专项用于解除上市公司对盾安集团的担保,盾安
集团应当于收到前述还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解除上市公司对盾安集团的全部
担保。盾安集团承诺,自交割日后六个月内解除上市公司对盾安集团关联方的担

                                                25
保,盾安集团如无法按时完成,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特能集团可给予延期。




                                   26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收购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 7 元/股的价格受让盾
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 187,347,254 股股份(占江南化工总股本的 15%),转让价款
为 1,311,430,778 元。

    《表决权委托协议》未约定委托对价,不涉及收购资金问题。

    二、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及/或
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1、本次收购所需
资金来源于特能集团自有及/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特能集团拥有完全的、
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2、本
次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
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3、
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收购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2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支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做大做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如因上市公司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的需要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
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拟
在合适时机将与上市公司存在业务协作或战略协同的业务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体内。

    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
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
重组计划。

    如上市公司因其发展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28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章程中并无明显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亦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
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
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29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已分别出具《关于保
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
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特能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特能集团是兵器工业集团按照“专业化、产研一体化”的原则组建的以火工
品和民爆为主要特色的科技型产业集团,是兵器工业集团民爆产业的业务主体和
发展平台。特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火工品、民爆物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和
一体化服务、油气井开采服务,民爆业务范围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
类、现场混装炸药车及配套设施研发、生产、工程爆破服务全产业链,具备为大
型爆破工程提供爆破器材、装药、设计与施工、配送一体化服务能力。

    江南化工是一家集民爆业务与新能源业务“双核驱动”的多元化上市公司,
民爆业务是江南化工的主营业务之一,主要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
等民用爆炸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等,形成了
民爆科研、生产、工程施工服务一体化产业链。

    除爆破相关业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从事与江南化工及其控制的下属
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为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实质
性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明确承诺
如下:

                                     30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承诺方将启动将其控制的符合注入条件

的民爆资产分批或一次性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其他合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体内,并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完成相关民爆资产注入程序,实现兵

器工业集团民爆资产的整体上市。

       2、在上述 60 个月的承诺期届满时,如承诺方与上市公司仍都存在民爆业务

的,承诺方将通过积极促进相关民爆资产以合理的价格和方式转让给其他无关联

第三方、主动停止经营该等民爆业务、注销经营该等民爆业务的主体等方式,确

保承诺方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将积极避免新增与江南化工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承诺方不会以自身作为实际支配江南化工股份表决权数量最多的股东的

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江南化工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5、为消除承诺方与江南化工在民爆行业相关领域存在一定重合可能给江南

化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潜在同业竞争风险,承诺方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

施:

       (1) 在承诺方从事具体业务的过程中,承诺方将积极采取必要可行措施

并保持中立地位,以避免承诺方与江南化工之间发生任何有违市场原则的不公平

竞争,同时,承诺方充分尊重和维护江南化工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持江南化工

生产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保证不侵害江南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承诺方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或承诺方因整体发展战略以及承诺

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自身情况需实施的重组或并购等行为导致承诺方

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与江南化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承诺方将立即

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

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6、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江南化工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31
       (二)兵器工业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除特能集团外,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北京奥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民爆物
品的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
为主要业务,山东北方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从事石油射孔器材研发、生产、销售。
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通过
Energija Projekt d.d 在克罗地亚从事风力发电业务,而江南化工主要通过浙江盾
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新能源”)在国内从事风力发电、光伏
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

       除上述民爆及风电相关业务外,兵器工业集团不存在从事与江南化工及其控
制的下属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1、关于北方国际风力发电业务与江南化工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说明

       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北方国际通过其克罗地亚子公司 Energija Projekt d.d 在
克罗地亚从事风力发电业务。由此,北方国际克罗地亚子公司与盾安新能源存在
着在不同地域从事相似业务的情形。

       风电运营企业的销售模式为直接向电网公司售电或联接电网对第三方售电,
鉴于电网公司并网区域及技术的独立性,不同电网公司之间一般不存在电力输送
情形。以国内风力发电市场为例,在全国范围内主要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大电网公司,三大电网
公司在各自并网区域内存在跨省市的电力输送及购售电业务,但三大电网之间不
存在跨电网的电力输送及购售电业务。因此,一般不存在跨越国境进行电力输送
或对境外进行电力销售的情形,即境内外风力发电市场分别构成独立的地域市
场。

       鉴于盾安新能源与北方国际克罗地亚子公司风力发电业务的主要销售区域、
销售对象具有显著差异且未重合,两者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形。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江南化工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兵器工业集团承诺如下:
                                        32
       “1、在承诺方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的 60 个月内完成相关民爆资产注
入程序,实现兵器工业集团民爆资产的整体上市。

       2、在上述 60 个月的承诺期届满时,如承诺方与上市公司仍都存在民爆业务
的,承诺方将通过积极促进相关民爆资产以合理的价格和方式转让给其他无关联
第三方、主动停止经营该等民爆业务、注销经营该等民爆业务的主体等方式,确
保承诺方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将积极避免新增与江南化工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承诺方不会以自身作为实际支配江南化工股份表决权数量最多的股东的
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江南化工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5、为消除承诺方与江南化工在民爆行业相关领域存在一定重合可能给江南
化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潜在同业竞争风险,承诺方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
施:

       (1) 在承诺方从事具体业务的过程中,承诺方将积极采取必要可行措施
并保持中立地位,以避免承诺方与江南化工之间发生任何有违市场原则的不公平
竞争,同时,承诺方充分尊重和维护江南化工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持江南化工
生产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保证不侵害江南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承诺方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或承诺方因整体发展战略以及承诺
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自身情况需实施的重组或并购等行为导致承诺方
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与江南化工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承诺方将立即
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
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6、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江南化工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3
       针对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明确承诺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
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定程序。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
务。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
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
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担。

       5、上述承诺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
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3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次收购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次收购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交易
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次收购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
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能集团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任何协议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5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江南化工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江南化工 A 股普
通股股票情况。




                                   36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64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华审字[2019]0237007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203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特能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信息具体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29,441.95                 123,913.13            125,821.47
应收票据                         47,186.53                  42,521.34             36,184.38
应收账款                        106,741.04                  99,486.74             78,841.98
预付款项                         28,021.67                  54,332.03             47,606.82
其他应收款                       62,192.05                  58,068.71             31,933.00
存货                             68,506.74                  67,716.66             60,609.62
持有待售资产                             -                   1,134.42              1,220.04
其他流动资产                      2,416.60                   2,640.82              1,835.45
流动资产合计                    444,506.59                 449,813.85            384,052.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696.50                  27,701.96             33,591.7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00                   2,000.00             22,500.00
长期应收款                          773.03                   2,054.29              2,406.17
长期股权投资                      1,449.20                   1,180.32                774.75
固定资产                        283,621.91                 265,615.23            280,352.93
在建工程                         32,630.16                  46,505.41             32,609.97
无形资产                         10,883.11                  10,714.00             11,010.62
开发支出                             10.58                     301.41                301.41
商誉                                 42.12                      42.12                 42.12
长期待摊费用                     13,032.83                   2,832.92              4,111.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29.79                   3,366.22              2,684.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6.02                     290.03                     -

                                             37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4,845.25                 362,603.94            390,385.26
资产总计                        819,351.83                 812,417.79            774,438.01
短期借款                         73,217.06                  80,380.00             76,147.40
应付票据                         14,643.94                  12,065.11              9,749.65
应付账款                         81,838.70                 102,627.58             94,145.63
预收款项                         60,049.74                  51,156.24             49,424.47
应付职工薪酬                     25,007.12                  26,429.63             25,540.04
应交税费                          3,682.24                   4,624.65              5,298.72
其他应付款                       62,958.81                  58,337.15             41,139.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5,060.00                   4,346.61              6,536.33
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0.08                     695.60                515.94
流动负债合计                    326,557.69                 340,662.56            308,497.94
长期借款                         44,970.00                  32,563.20             18,293.81
长期应付款                       41,067.03                  36,429.94             26,487.10
预计负债                            458.00                     458.00                458.00
递延收益                          3,112.27                   3,389.93              3,045.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610.50                  72,841.07             48,284.30
负债合计                        416,168.19                 413,503.63            356,782.24
实收资本                        156,564.60                 156,564.60            156,564.60
资本公积                         86,783.40                  87,660.04            113,850.01
其他综合收益                        764.51                     382.49               -127.51
专项储备                          4,111.76                   4,371.69              4,055.43
盈余公积                          1,939.83                   1,939.83              1,939.83
未分配利润                       28,057.79                  19,855.68             22,245.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8,221.88                 270,774.32            298,527.91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24,961.77                 128,139.84            119,127.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3,183.65                 398,914.16            417,655.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9,351.83                 812,417.79            774,438.0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8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66,404.24      686,508.49       602,900.19
营业成本                            518,595.38      537,362.58       463,060.98
税金及附加                            3,260.96        4,162.32         3,898.99
销售费用                             16,435.31       15,769.19        13,179.60
管理费用                             62,736.03       57,869.40        61,229.05
研发费用                             20,562.34       18,149.53        12,593.34
财务费用                              3,214.62        3,660.13         4,662.58
其中:利息费用                        5,603.19        4,958.36         4,619.25
利息收入                              2,122.75        1,740.69           775.68
其他收益                              1,747.03          209.76           380.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9.70        1,061.09           792.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223.65         405.19           -15.26
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3,835.58      -5,652.63        -6,372.45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27.81          361.48                -
列)
营业利润                             39,293.53       45,515.03        39,076.22
加:营业外收入                        2,985.81        1,655.95         1,896.88
减:营业外支出                        2,436.03        6,786.47         4,452.61
利润总额                             39,843.31       40,384.51        36,520.49
减:所得税费用                        5,135.98        3,651.97         5,551.00
净利润                               34,707.32       36,732.54        30,969.4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34,707.32       12,337.74        31,369.00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24,394.81          -399.51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94.56       36,732.54         3,588.75
2.少数股东损益                       22,612.76                -       27,380.73
综合收益总额                         35,393.73       38,174.90        29,756.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2,476.58       12,847.74         3,214.10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917.15       25,327.16        26,542.59



                                         3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8,113.10     624,503.01     560,218.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77.21         898.74         395.1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3,886.18      59,338.89      46,252.9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5,476.49      684,740.65     606,866.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1,776.27      441,681.51     352,584.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20,050.48      106,993.90     102,010.1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190.43      32,929.05      24,165.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0,809.57      61,887.94      50,203.6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6,826.75      643,492.40     528,96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49.74      41,248.25      77,902.6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9.42       29,760.00      32,51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518.00       2,254.98       1,670.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6.98          111.38         400.28
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18.56      27,245.92       2,648.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92.96      59,372.28      37,229.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6,743.91      29,483.95      21,599.4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878.98      32,341.5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36.38      14,534.39       3,841.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80.29      79,897.32      57,78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87.33     -20,525.04     -20,552.7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454.91       4,786.09         879.9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8,219.91       1,242.00         879.98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39,297.06      118,461.68     103,914.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704.32       9,978.54       5,869.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456.29      133,226.31     110,663.7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2,489.81      102,173.98      94,141.6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41,159.26      20,180.63      26,387.00
的现金


                                      4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8,443.71       6,465.93      19,777.99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66.85      35,946.43      38,677.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415.92      158,301.05     159,20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0.37     -25,074.74     -48,542.4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02.45          964.74       -1,010.93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105.24      -3,386.78       7,796.4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689.88     123,083.26     115,286.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795.11     119,696.48     123,083.26




                                      4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
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蒲    加   顺




                                                    年        月   日




                                   43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梦婕                张智鹏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4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4、特能集团与盾安集团、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5、特能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及相关安排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的名单,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起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等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的《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条和第五十条要求的承诺》;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2、财务顾问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5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46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蒲   加   顺




                                                        年   月   日




                                   47
                                      附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分界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山
股票简称               江南化工         股票代码                  002226.SZ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注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册地/住所              新城泾勤路东段 11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本次权益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完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变动完成后成为第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际
                                                                  成后成为实际控制人)
东                     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是□ 否                                    是□ 否
                                           以 上 上 市 公 司 的控
公司持股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接受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披露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374,569,610 股(含表决权委托)      变动比例:29.99%
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否□
存在同业竞争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除因特能集团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上市公司体内注入存在业务协作或战略协同的业务或资产导致特能集团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获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以外,特能集团没有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
续增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特能集团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48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 是     否□
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
情况                 营者集中审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否
份的表决权




                                       49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蒲    加   顺




                                                    年        月   日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