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1-02-2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
的判断立场,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做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与兵工财务签订《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
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根据自愿、平等的原
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3、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
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
项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
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二、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00843 号附 5 号),充分反映了兵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2、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
管。
3、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00843 号附 5 号)充分反映了兵工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2、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
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
管。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
独立董事:何元福
邹峻
汪炜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