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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04-2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04 月




                                                   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蒲加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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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000,394,102.16            576,293,742.50                     7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1,150,937.73             22,898,798.23                    47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2,099,457.01             34,669,546.27                    252.1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3.54           12,651,308.76                    -1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5                   0.0183                   473.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5                   0.0183                   473.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0.38%                     1.6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2,241,897,056.60          12,572,399,683.86                     -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72,546,754.36           6,337,941,327.45                      2.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
                                                                      1,212,505.56
 分)                                                                                 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
                                                                      7,659,362.17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不含增值税税收即征即退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系公司持有雪峰科技上市公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2,485,200.00    司股票按照金融工具新准则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57,653.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46,062.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17,177.86


                                                        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9,051,480.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其他收益                                 1,206,817.49   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8,777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盾安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21.82%        272,477,628      196,904,882    质押               272,477,628
 有限公司          人

 北方特种能源
                   国有法人                15.00%        187,347,254               0
 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盾安化工      境内非国有法
                                            8.01%        100,000,000               0     质押               100,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人

 诸暨永天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4.30%         53,708,100               0     质押                53,708,100
 有限公司          人

 浙江青鸟旅游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集团有限                               3.98%         49,715,195       49,715,195    质押                49,715,195
                   人
 公司

 杭州秋枫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管理合伙企业                               3.01%         37,538,846               0     质押                37,538,846
                   人
 (有限合伙)

 浙江舟山如山
 新能源投资合      境内非国有法
                                            2.40%         30,031,076       30,031,076    质押                30,031,076
 伙企业(有限      人
 合伙)

 兴业全球基金
 -上海银行-      其他                     1.54%         19,262,901               0
 浙江中升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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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贸易有限公司

 张浩              境内自然人            1.13%       14,142,282               0

 舟山新能股权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合伙企业                            0.70%        8,789,251        8,789,251
                   人
 (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87,347,254   人民币普通股      187,347,254

 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5,572,746   人民币普通股         75,572,746

 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53,708,100   人民币普通股         53,708,100

 杭州秋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37,538,846   人民币普通股         37,538,846
 限合伙)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浙
                                                                      19,262,901   人民币普通股         19,262,901
 江中升港通贸易有限公司

 张浩                                                                 14,142,282   人民币普通股         14,142,282

 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8,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80,000

 陈炎表                                                                5,730,640   人民币普通股          5,730,640

 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5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
                                  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
 的说明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的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的其它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其它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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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金额为190,770,947.00元,较年初数增加111.60%,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了
降低采购成本,提前预付部分材料款所致;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为174,271,400.41元,较年初数减少61.30%,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股
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报告期末短期借款金额为526,450,402.79元,较年初数增加163.17%,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银行
短期借款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90,632,342.91元,较年初数减少30.90%,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
年度计提的考核薪酬;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为191,944,554.60元,较年初数减少67.27%,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
支付原控股股东借款及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所致;
    6、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金额为0元,较年初数减少100%,原因是:受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利润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金额为1,000,394,102.1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59%,原因是:上年同期受突
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未达到预期,本报告期内公司恢复经营且各产业经营稳中有升;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金额为613,236,741.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76%,原因是:上年同期受突发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恢复经营所致;
    3、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金额为8,308,727.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01%,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较
上年同期增加,对应的增值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金额为116,865,343.54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06%,原因是:①公司营业收入
规模增加,对应的安全费用大幅增加;②上年同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保减免,本期恢复缴纳;③报告期
内公司资产规模增加,折旧摊销费增加。
    5、报告期内研发费用金额为12,152,131.5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30%,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重
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6、其他收益金额为8,866,179.6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71%,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
助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金额为3,884,204.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45,979.36元,原因是:①报告期
内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653,642.21元;②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
1,275,590.81元;
    8、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为6,627,2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427,200.00元,原因是:
①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雪峰科技股票价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269,447.1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56,759.76元,原因是:报告
期内应收往来增长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金额为1,144,360.4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72%,原因是:报告期内新能源
产业因供应商违约而收取的罚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金额为689,721.7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32%,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秉承
企业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增加对外捐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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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2、报告期内所得税金额为35,516,269.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4.06%,原因是:报告期利润总额较
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353.5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650,955.22元,原因主要
是:①报告期内公司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前预付部分材料款;②新能源产业电价补贴款回款周期长;③
爆破公司业务回款周期较长;
    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84,688,212.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819,960.13元,
原因主要是:①报告期内融资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1,720,840.60元;②报告期内收回银行汇票保证金
50,000,000.00元;③报告期内发生的支付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62,836,836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
合计持有的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方
矿业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和北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拟向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
有限公司65%股权,拟向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容县储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容县冯大农牧有
限公司和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90%
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包括:(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2)
本次交易涉及的商务部的境外投资备案;(3)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境外投资备案。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国务院国资委    2021 年 01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案程序的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03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2021 年 04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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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
                                                           承诺方将启
                                                           动将其控制
                                                           的符合注入
                                                           条件的民爆
                                                           资产分批或
                                                           一次性以发
                                                           行股份购买
                                                           资产或其他
                                                           合适的方式
                                                           注入上市公
                                                           司体内,并
                                                           承诺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
                                                           完成相关民
                                              关于同业竞   爆资产注入
                                 北方特种能   争、关联交   程序,实现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2020 年 12   至 2025 年
                                 源集团有限   易、资金占   兵器工业集                               履行中
 所作承诺                                                                月 25 日     12 月 24 日
                                 公司         用方面的承   团民爆资产
                                              诺           的整体上
                                                           市。2、在上
                                                           述 60 个月
                                                           的承诺期届
                                                           满时,如承
                                                           诺方与上市
                                                           公司仍都存
                                                           在民爆业务
                                                           的,承诺方
                                                           将通过积极
                                                           促进相关民
                                                           爆资产以合
                                                           理的价格和
                                                           方式转让给
                                                           其他无关联
                                                           第三方、主
                                                           动停止经营
                                                           该等民爆业
                                                           务、注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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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营该等民爆
                                                       业务的主体
                                                       等方式,确
                                                       保承诺方不
                                                       再从事与上
                                                       市公司构成
                                                       同业竞争的
                                                       业务。3、本
                                                       次交易完成
                                                       后,承诺方
                                                       将积极避免
                                                       新增与江南
                                                       化工及其控
                                                       制的下属公
                                                       司构成实质
                                                       性竞争的业
                                                       务。4、承诺
                                                       方不会以自
                                                       身作为实际
                                                       支配江南化
                                                       工股份表决
                                                       权数量最多
                                                       的股东的地
                                                       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或损
                                                       害江南化工
                                                       及其他股东
                                                       的权益。5、
                                                       为消除承诺
                                                       方与江南化
                                                       工在民爆行
                                                       业相关领域
                                                       存在一定重
                                                       合可能给江
                                                       南化工带来
                                                       的不利影响
                                                       及潜在同业
                                                       竞争风险,
                                                       承诺方承诺
                                                       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
                                                       措施:(1)
                                                       在承诺方从
                                                       事具体业务


                                                   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过程中,
                                                        承诺方将积
                                                        极采取必要
                                                        可行措施并
                                                        保持中立地
                                                        位,以避免
                                                        承诺方与江
                                                        南化工之间
                                                        发生任何有
                                                        违市场原则
                                                        的不公平竞
                                                        争,同时,
                                                        承诺方充分
                                                        尊重和维护
                                                        江南化工的
                                                        独立经营自
                                                        主权,保持
                                                        江南化工生
                                                        产经营决策
                                                        的独立性,
                                                        保证不侵害
                                                        江南化工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2)本次交
                                                        易完成后,
                                                        如承诺方发
                                                        现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下属
                                                        公司构成或
                                                        可能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
                                                        新业务机会
                                                        或承诺方因
                                                        整体发展战
                                                        略以及承诺
                                                        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自身
                                                        情况需实施
                                                        的重组或并
                                                        购等行为导
                                                        致承诺方及


                                                   1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方控制
                                                           的其他企业
                                                           新增与江南
                                                           化工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
                                                           业务,承诺
                                                           方将立即书
                                                           面通知上市
                                                           公司,并在
                                                           条件许可的
                                                           前提下尽力
                                                           促使该业务
                                                           机会按合理
                                                           和公平的条
                                                           款和条件优
                                                           先提供给上
                                                           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下属
                                                           公司。6、如
                                                           违反上述承
                                                           诺并因此给
                                                           江南化工造
                                                           成损失的,
                                                           承诺方将依
                                                           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
                                                           任。

                                                           1、在承诺方
                                                           成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
                                                           人后的 60
                                                           个月内完成
                                                           相关民爆资
                                              关于同业竞   产注入程
                                 中国兵器工   争、关联交   序,实现兵
                                                                         2020 年 12   至 2025 年
                                 业集团有限   易、资金占   器工业集团                               履行中
                                                                         月 25 日     12 月 24 日
                                 公司         用方面的承   民爆资产的
                                              诺           整体上市。
                                                           2、在上述
                                                           60 个月的
                                                           承诺期届满
                                                           时,如承诺
                                                           方与上市公
                                                           司仍都存在


                                                     1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民爆业务
                                                        的,承诺方
                                                        将通过积极
                                                        促进相关民
                                                        爆资产以合
                                                        理的价格和
                                                        方式转让给
                                                        其他无关联
                                                        第三方、主
                                                        动停止经营
                                                        该等民爆业
                                                        务、注销经
                                                        营该等民爆
                                                        业务的主体
                                                        等方式,确
                                                        保承诺方不
                                                        再从事与上
                                                        市公司构成
                                                        同业竞争的
                                                        业务。3、本
                                                        次交易完成
                                                        后,承诺方
                                                        将积极避免
                                                        新增与江南
                                                        化工及其控
                                                        制的下属公
                                                        司构成实质
                                                        性竞争的业
                                                        务。4、承诺
                                                        方不会以自
                                                        身作为实际
                                                        支配江南化
                                                        工股份表决
                                                        权数量最多
                                                        的股东的地
                                                        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或损
                                                        害江南化工
                                                        及其他股东
                                                        的权益。5、
                                                        为消除承诺
                                                        方与江南化
                                                        工在民爆行
                                                        业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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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存在一定重
                                                        合可能给江
                                                        南化工带来
                                                        的不利影响
                                                        及潜在同业
                                                        竞争风险,
                                                        承诺方承诺
                                                        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
                                                        措施:(1)
                                                        在承诺方从
                                                        事具体业务
                                                        的过程中,
                                                        承诺方将积
                                                        极采取必要
                                                        可行措施并
                                                        保持中立地
                                                        位,以避免
                                                        承诺方与江
                                                        南化工之间
                                                        发生任何有
                                                        违市场原则
                                                        的不公平竞
                                                        争,同时,
                                                        承诺方充分
                                                        尊重和维护
                                                        江南化工的
                                                        独立经营自
                                                        主权,保持
                                                        江南化工生
                                                        产经营决策
                                                        的独立性,
                                                        保证不侵害
                                                        江南化工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2)本次交
                                                        易完成后,
                                                        如承诺方发
                                                        现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下属
                                                        公司构成或
                                                        可能构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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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质性竞争的
                                                           新业务机会
                                                           或承诺方因
                                                           整体发展战
                                                           略以及承诺
                                                           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自身
                                                           情况需实施
                                                           的重组或并
                                                           购等行为导
                                                           致承诺方及
                                                           承诺方控制
                                                           的其他企业
                                                           新增与江南
                                                           化工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
                                                           业务,承诺
                                                           方将立即书
                                                           面通知上市
                                                           公司,并在
                                                           条件许可的
                                                           前提下尽力
                                                           促使该业务
                                                           机会按合理
                                                           和公平的条
                                                           款和条件优
                                                           先提供给上
                                                           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下属
                                                           公司。6、如
                                                           违反上述承
                                                           诺并因此给
                                                           江南化工造
                                                           成损失的,
                                                           承诺方将依
                                                           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
                                                           任。

                                 北方特种能   关于同业竞   1、信息披露
                                 源集团有限   争、关联交   义务人及其
                                                                         2020 年 12
                                 公司;中国    易、资金占   控股股东及                 长期   履行中
                                                                         月 25 日
                                 兵器工业集   用方面的承   其附属企业
                                 团有限公司   诺           不会利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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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市公司控股
                                                        股东地位及
                                                        重大影响,
                                                        谋求上市公
                                                        司及控股子
                                                        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
                                                        给予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
                                                        其控股股东
                                                        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
                                                        控股股东的
                                                        关联方优于
                                                        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或
                                                        谋求与上市
                                                        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
                                                        权利,损害
                                                        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
                                                        合法利益。
                                                        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
                                                        股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将
                                                        严格避免向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拆借、占
                                                        用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资金或
                                                        采取由上市
                                                        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代
                                                        垫款、代偿
                                                        债务等方式
                                                        侵占上市公
                                                        司资金。2、
                                                        对于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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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控股股东
                                                        及附属企业
                                                        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之间必
                                                        需的一切交
                                                        易行为,均
                                                        将严格遵守
                                                        市场原则,
                                                        本着平等互
                                                        利、等价有
                                                        偿的一般原
                                                        则,公平合
                                                        理地进行。
                                                        3、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
                                                        控股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
                                                        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将
                                                        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章
                                                        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
                                                        等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定
                                                        程序。在上
                                                        市公司权力
                                                        机构审议有
                                                        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主动
                                                        依法履行回
                                                        避义务。 4、
                                                        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
                                                        股股东保证
                                                        不通过关联
                                                        交易取得任
                                                        何不正当的
                                                        利益或使上
                                                        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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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任何不
                                                          正当的义
                                                          务。如果因
                                                          违反上述承
                                                          诺导致上市
                                                          公司或其控
                                                          股子公司损
                                                          失或利用关
                                                          联交易侵占
                                                          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子公
                                                          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司的损失由
                                                          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控
                                                          股股东承
                                                          担。5、上述
                                                          承诺在信息
                                                          披露义务人
                                                          及其控股股
                                                          东及附属企
                                                          业构成上市
                                                          公司的关联
                                                          方期间持续
                                                          有效。

                                                          (一)关于
                                                          保证上市公
                                                          司人员独
                                                          立:1、保证
                                                          上市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
                                 北方特种能               员不在承诺
                                 源集团有限               方控制的其
                                                                        2020 年 12
                                 公司;中国    其他承诺    他企业中担                 长期   履行中
                                                                        月 25 日
                                 兵器工业集               任除董事、
                                 团有限公司               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
                                                          且不在承诺
                                                          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
                                                          企业领薪;
                                                          保证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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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承诺
                                                        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
                                                        职、领薪。2、
                                                        保证上市公
                                                        司拥有完
                                                        整、独立的
                                                        劳动、人事
                                                        及薪酬管理
                                                        体系,且该
                                                        等体系完全
                                                        独立于承诺
                                                        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
                                                        企业。(二)
                                                        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财务
                                                        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的
                                                        财务会计部
                                                        门,建立独
                                                        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
                                                        度。2、保证
                                                        上市公司独
                                                        立在银行开
                                                        户,不与承
                                                        诺方及承诺
                                                        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
                                                        一个银行账
                                                        户。3、保证
                                                        上市公司依
                                                        法独立纳
                                                        税。4、保证
                                                        上市公司能
                                                        够独立做出
                                                        财务决策,
                                                        不干预其资
                                                        金使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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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保证上市公
                                                        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承诺
                                                        方及承诺方
                                                        控制的其他
                                                        企业双重任
                                                        职。(三)关
                                                        于上市公司
                                                        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
                                                        司依法建立
                                                        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
                                                        建立独立、
                                                        完整的组织
                                                        机构,与承
                                                        诺方及承诺
                                                        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
                                                        不产生机构
                                                        混同的情
                                                        形。(四)关
                                                        于上市公司
                                                        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完
                                                        整的经营性
                                                        资产。2、保
                                                        证不违规占
                                                        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
                                                        产及其他资
                                                        源。(五)关
                                                        于上市公司
                                                        业务独立:
                                                        保证上市公
                                                        司拥有独立
                                                        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
                                                        以及具有独
                                                        立面向市场
                                                        自主经营的
                                                        能力;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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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方及承诺
                                                            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上
                                                            市公司发生
                                                            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
                                                            将依法签订
                                                            协议,并将
                                                            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
                                                            上市公司章
                                                            程等规定,
                                                            履行必要的
                                                            法定程序。

                                                            在本次权益
                                                            变动完成后
                                 北方特种能                 18 个月内,
                                                                          2020 年 12   至 2022 年 6
                                 源集团有限    其他承诺     不转让本次                                履行中
                                                                          月 25 日     月 24 日
                                 公司                       权益变动所
                                                            获得的股
                                                            份。

                                                            本企业因本
                                                            次交易取得
                                 盾安控股集
                                                            的江南化工
                                 团有限公
                                                            的股份,自
                                 司 ;浙江青
                                                            本次发行的
                                 鸟旅游投资
                                                            股份上市之
                                 集团有限公
                                                            日起 48 个
                                 司 ;浙 江
                                                            月内不进行
                                 舟山如新能
                                                            转让;如果
                                 源投资合伙
                                                            本次交易完
                                 企业(有 合
                                                            成后 6 个月
                                 伙企业(有    股份限售承                 2018 年 03   至 2022 年     正常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内江南化工
                                 限合伙) ;    诺                         月 12 日     03 月 11 日    中
                                                            股票连续
                                 舟山 合众
                                                            20 个交易
                                 股权投资合
                                                            日的收盘价
                                 伙企业(有
                                                            低于发行价
                                 限合伙) ;
                                                            (指发行股
                                 舟山新能股
                                                            份购买资产
                                 权投资合伙
                                                            的发行价,
                                 企业(有限
                                                            在此期间
                                 合 企业(有
                                                            内,江南化
                                 限合伙)
                                                            工如有派
                                                            息、送股、

                                                      2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
                                                           项,须按照
                                                           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
                                                           整,下同),
                                                           或者本次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
                                                           日)江南化
                                                           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
                                                           的,其因本
                                                           次交易取得
                                                           的江南化工
                                                           股份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一、同业竞
                                                           争:1、除盾
                                                           安控股所控
                                                           制的沈阳华
                                                           创风能有限
                                                           公司美国子
                                                           公司
                                                           CIRRUSWI
                                              避免同业竞   NDENERG
                                                                          2017 年 09          正常履行
                                 盾安控股     争、规范关   Y,INC 及其                  长期
                                                                          月 29 日            中
                                              联交易承诺   全资子公司
                                                           CIRRUS
                                                           1,LLC(以
                                                           下合称“华
                                                           创风能美国
                                                           子公司”)
                                                           外,盾安控
                                                           股及其所控
                                                           制的除江南


                                                     2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化工及盾安
                                                        新能源外的
                                                        其他企业
                                                        (以下统称
                                                        “附属公
                                                        司”)均不与
                                                        江南化工及
                                                        盾安新能源
                                                        存在从事相
                                                        同或相似生
                                                        产或业务的
                                                        情形。2、盾
                                                        安控股及附
                                                        属公司将不
                                                        会在中国境
                                                        内新增直接
                                                        或间接与江
                                                        南化工构成
                                                        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业务。3、盾
                                                        安控股及将
                                                        来成立之附
                                                        属公司将不
                                                        会直接或间
                                                        接以任何方
                                                        式参与或进
                                                        行与江南化
                                                        工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
                                                        务。4、如上
                                                        述承诺被证
                                                        明为不真实
                                                        或未被遵
                                                        守, 盾安控
                                                        股将向江南
                                                        化工赔偿一
                                                        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二、
                                                        关于关联交
                                                        易:1、本次
                                                        重大资产重
                                                        组实施完毕


                                                   2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后,如果久
                                                        和装备与盾
                                                        安新能源之
                                                        间出现无法
                                                        避免的关联
                                                        交易,本公
                                                        司将保证该
                                                        等关联交易
                                                        系基于交易
                                                        公允的原则
                                                        制定交易条
                                                        件,交易定
                                                        价公允,并
                                                        需经江南化
                                                        工必要程序
                                                        审核后方可
                                                        实施,从而
                                                        确保不损害
                                                        江南化工及
                                                        其中小股东
                                                        的权益。2、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控制性
                                                        影响谋求江
                                                        南化工在业
                                                        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优于
                                                        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3、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影响谋
                                                        求与江南化
                                                        工达成交易
                                                        的优先权
                                                        利。4、不以
                                                        与市场价格
                                                        相比显失公
                                                        允的条件与
                                                        江南化工进
                                                        行交易,亦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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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利用该类
                                                          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江南
                                                          化工利益的
                                                          行为。5、同
                                                          时,盾安控
                                                          股将保证江
                                                          南化工在对
                                                          待将来可能
                                                          产生的与本
                                                          公司的关联
                                                          交易方面,
                                                          江南化工将
                                                          采取如下措
                                                          施规范可能
                                                          发生的关联
                                                          交易:(1)
                                                          履行合法程
                                                          序、详细进
                                                          行信息披
                                                          露;(2)依
                                                          照市场经济
                                                          原则、采用
                                                          市场定价确
                                                          定交易价
                                                          格。

                                                          一、人员独
                                                          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的生产经营
                                                          与行政管理
                                                          (包括劳
                                                          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
                                 盾安控股、
                                                          等)完全独     2017 年 09          正常履行
                                 盾安化工、   其他承诺                                长期
                                                          立于本人控     月 29 日            中
                                 姚新义
                                                          制的其他企
                                                          业/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
                                                          业。2、保证
                                                          上市公司的
                                                          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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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
                                                        性,不在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
                                                        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任
                                                        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
                                                        它职务。3、
                                                        保证本人控
                                                        制的企业/
                                                        本公司及本
                                                        公司关联方
                                                        提名出任上
                                                        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都
                                                        通过合法的
                                                        程序进行,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不干
                                                        预上市公司
                                                        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已经
                                                        作出的人事
                                                        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
                                                        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具有独立完
                                                        整的资产、
                                                        其资产全部
                                                        处于上市公
                                                        司的控制之
                                                        下,并为上
                                                        市公司独立


                                                   2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拥有和运
                                                        营。2、确保
                                                        上市公司与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之间
                                                        产权关系明
                                                        确,上市公
                                                        司对所属资
                                                        产拥有完整
                                                        的所有权,
                                                        确保上市公
                                                        司资产的独
                                                        立完整。3、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本次
                                                        重组前没
                                                        有、重组完
                                                        成后也不以
                                                        任何方式违
                                                        规占用上市
                                                        公司的资
                                                        金、资产。
                                                        三、财务独
                                                        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的
                                                        财务部门和
                                                        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规
                                                        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
                                                        度和对分公
                                                        司、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
                                                        制度。3、保
                                                        证上市公司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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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一
                                                        个银行账
                                                        户。4、保证
                                                        上市公司能
                                                        够作出独立
                                                        的财务决
                                                        策。5、保证
                                                        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
                                                        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处兼
                                                        职和领取报
                                                        酬。6、保证
                                                        上市公司依
                                                        法独立纳
                                                        税。一、人
                                                        员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的生产
                                                        经营与行政
                                                        管理(包括
                                                        劳动、人事
                                                        及工资管理
                                                        等)完全独
                                                        立于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
                                                        业。2、保证
                                                        上市公司的
                                                        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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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独立
                                                        性,不在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
                                                        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任
                                                        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
                                                        它职务。3、
                                                        保证本人控
                                                        制的企业/
                                                        本公司及本
                                                        公司关联方
                                                        提名出任上
                                                        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都
                                                        通过合法的
                                                        程序进行,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不干
                                                        预上市公司
                                                        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已经
                                                        作出的人事
                                                        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
                                                        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具有独立完
                                                        整的资产、
                                                        其资产全部
                                                        处于上市公
                                                        司的控制之
                                                        下,并为上
                                                        市公司独立


                                                   2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拥有和运
                                                        营。2、确保
                                                        上市公司与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之间
                                                        产权关系明
                                                        确,上市公
                                                        司对所属资
                                                        产拥有完整
                                                        的所有权,
                                                        确保上市公
                                                        司资产的独
                                                        立完整。3、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关联方本次
                                                        重组前没
                                                        有、重组完
                                                        成后也不以
                                                        任何方式违
                                                        规占用上市
                                                        公司的资
                                                        金、资产。
                                                        三、财务独
                                                        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拥有独立的
                                                        财务部门和
                                                        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
                                                        公司具有规
                                                        范、独立的
                                                        财务会计制
                                                        度和对分公
                                                        司、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
                                                        制度。3、保
                                                        证上市公司


                                                   2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
                                                        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一
                                                        个银行账
                                                        户。4、保证
                                                        上市公司能
                                                        够作出独立
                                                        的财务决
                                                        策。5、保证
                                                        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本
                                                        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处兼
                                                        职和领取报
                                                        酬。6、保证
                                                        上市公司依
                                                        法独立纳
                                                        税。
                                                        四、机构独
                                                        立     1、保
                                                        证上市公司
                                                        拥有健全的
                                                        股份公司法
                                                        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
                                                        公司的股东
                                                        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


                                                   3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程独立行使
                                                          职权。五、
                                                          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
                                                          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
                                                          活动的资
                                                          产、人员、
                                                          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
                                                          自主持续经
                                                          营的能力。
                                                          2、除通过本
                                                          人控制的企
                                                          业行使股东
                                                          权利之外/
                                                          行使股东权
                                                          利之外,不
                                                          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活动
                                                          进行干预。

                                                          为保证上市
                                                          公司的独立
                                                          性,盾安控
                                                          股和盾安化
                                                          工共同承
                                                          诺,即盾安
                                                          控股、盾安
                                                          化工成为江
                                                          南化工股东
                                                          之日起,保                        报告期内,
                                 盾安控股、               证江南化工    2009 年 11          公司股东
                                              其他承诺                               长期
                                 盾安化工                 建立健全股    月 26 日            均信守承
                                                          份公司法人                        诺
                                                          治理结构,
                                                          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
                                                          机构;保证
                                                          江南化工的
                                                          股东大会、
                                                          董事会、独
                                                          立董事、监
                                                          事会、总经


                                                     3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理等依照法
                                                           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
                                                           立行使职
                                                           权;保证从
                                                           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
                                                           保障江南化
                                                           工的独立
                                                           性。

                                                           一、同业竞
                                                           争(1)盾安
                                                           控股、盾安
                                                           化工及其持
                                                           有权益达
                                                           50%以上
                                                           (不含
                                                           50%)之子
                                                           公司(以下
                                                           统称“附属
                                                           公司”)从事
                                                           的生产或业
                                                           务均不与江
                                                           南化工构成
                                                           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
                                              避免同业竞   (2)盾安控
                                 盾安控股、                               2009 年 11          公司股东
                                              争、规范关   股、盾安化                  长期
                                 盾安化工                                 月 26 日            均信守承
                                              联交易承诺   工及其附属
                                                                                              诺
                                                           公司将不会
                                                           在中国境内
                                                           新增直接或
                                                           间接与江南
                                                           化工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3)盾
                                                           安控股、盾
                                                           安化工将来
                                                           成立之附属
                                                           公司将不会
                                                           直接或间接
                                                           以任何方式
                                                           参与或进行


                                                     3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与江南化工
                                                        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
                                                        (4)如上述
                                                        承诺被证明
                                                        为不真实或
                                                        未被遵守,
                                                        盾安控股、
                                                        盾安化工将
                                                        向江南化工
                                                        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
                                                        失。二、关
                                                        联交易(1)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控制性
                                                        影响谋求江
                                                        南化工在业
                                                        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优于
                                                        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 2)
                                                        不利用自身
                                                        作为江南化
                                                        工股东之地
                                                        位及控制性
                                                        影响谋求与
                                                        江南化工达
                                                        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 3)
                                                        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
                                                        失公允的条
                                                        件与江南化
                                                        工进行交
                                                        易,亦不利
                                                        用该类交易
                                                        从事任何损
                                                        害江南化工
                                                        利益的行
                                                        为。


                                                   3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
                                                            诺:(一)承
                                                            诺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二)承诺
                                                            对个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
                                              对公司
                                                            进行约束。
                                              2015 年度
                                                            (三)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公司董事、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01
                                                            不动用公司                  长期     履行中
 诺                              高管         摊薄即期回                   月 11 日
                                                            资产从事与
                                              报采取填补
                                                            其履行职责
                                              措施的承诺
                                                            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
                                                            动。(四)承
                                                            诺由董事会
                                                            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
                                                            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
                                                            钩。(五)承
                                                            诺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不适用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
                                                        本期          权益
                           最初     会计     期初       公允          的累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证券    证券       证券                                                                                              资金
                           投资     计量     账面       价值          计公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品种    代码       简称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变动          允价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损益          值变
                                                                       动

                                                                                                              交易
 境内                      208,0   公允      195,9      2,485,                                        198,4
        60322   雪峰                                                                                          性金   自有
 外股                      00,00   价值      16,60      200.0                                         01,80
        7       科技                                                                                          融资   资金
 票                         0.00   计量          0.00       0                                          0.00
                                                                                                              产

                           208,0             195,9      2,485,                                        198,4
 合计                      00,00      --     16,60      200.0          0.00    0.00    0.00    0.00   01,80    --      --
                            0.00                 0.00       0                                          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2011 年 10 月 25 日
 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
                           2011 年 11 月 11 日
 告披露日期(如有)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 711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2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59,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6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9月27日,瑞华会

                                                                 3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
验字[2016]34010026 号)。
     2021年1-3月,公司募集资金减少0.01万元(银行扣除的账户手续费),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 90,730.0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724.02万元,该余额不含募集资金结余的利息收入
615.24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
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成,目前正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六、对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3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3,415,039.93                1,047,716,725.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43,800.00                 195,916,6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472,723.08                  23,502,700.25

     应收账款                                           2,055,745,566.11                 1,899,949,557.80

     应收款项融资                                          184,634,872.35                 204,135,930.03

     预付款项                                              190,770,947.00                  90,158,488.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18,882,921.75                 186,046,010.0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794,342.21                    2,794,342.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93,979,407.96                 191,388,250.5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245,435.24                  19,245,435.24

     其他流动资产                                          230,317,518.80                 270,198,997.21

 流动资产合计                                           4,170,008,232.22                 4,128,258,695.51

 非流动资产:



                                                      3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9,977,764.66        9,977,764.66

     长期股权投资                                        82,144,660.45      83,483,397.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647,479.55      66,647,479.5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450,777,075.93      6,124,482,987.31

     在建工程                                           174,271,400.41     450,343,483.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578,068,640.69

     无形资产                                           571,555,881.79     579,946,852.36

     开发支出

     商誉                                               812,029,134.58     812,029,134.58

     长期待摊费用                                        55,985,485.92      56,777,98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776,584.81      94,060,568.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4,654,715.59     166,391,336.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71,888,824.38      8,444,140,988.35

 资产总计                                          12,241,897,056.60     12,572,399,683.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6,450,402.79     200,043,466.6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78,694,657.53     616,025,456.7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38,148,529.56      35,288,597.1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3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90,632,342.91    131,165,432.79

     应交税费                                            73,160,457.23     79,639,672.26

     其他应付款                                         191,944,554.60    586,392,677.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2,533,754.06      6,742,910.6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0,542,448.15    430,540,485.68

     其他流动负债                                         4,607,025.57       4,116,870.27

 流动负债合计                                       1,824,180,418.34     2,083,212,658.9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2,729,800,675.00     2,730,274,714.6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308,243,534.95

     长期应付款                                          20,000,000.00    555,396,649.5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3,073,432.78    114,739,746.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579,768.77     43,853,341.2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15,697,411.50     3,444,264,452.35

 负债合计                                           5,039,877,829.84     5,527,477,111.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8,981,690.00     1,248,981,6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68,805,418.10     3,268,805,418.10

     减:库存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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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综合收益                                          -16,575,000.00                  -16,575,000.00

     专项储备                                               86,703,080.85                  83,550,607.67

     盈余公积                                              112,356,976.73                 112,356,976.7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72,274,588.68                 1,640,821,63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72,546,754.36                 6,337,941,327.45

     少数股东权益                                          729,472,472.40                 706,981,24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02,019,226.76                 7,044,922,572.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41,897,056.60               12,572,399,683.86


法定代表人:蒲加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625,530.76                  65,317,057.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43,800.00                 195,916,6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83,321.52                    2,137,230.57

     应收账款                                               29,447,938.94                  28,831,680.51

     应收款项融资                                          105,471,893.94                  23,762,452.87

     预付款项                                                7,292,195.88                  14,885,409.54

     其他应收款                                            739,916,611.36                 461,536,864.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0,738,554.26

     存货                                                    6,832,934.38                    7,174,173.0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30,175.35

 流动资产合计                                           1,253,544,402.13                  799,561,467.9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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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662,308,995.71     4,641,528,995.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9,452,740.60    110,791,635.59

     在建工程                                              828,927.76       2,073,528.5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2,371,465.75     12,667,396.9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305,224.86      3,507,389.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60,737.94      3,159,19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272,715.28      84,033,111.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26,700,807.90     4,907,761,247.16

 资产总计                                           6,180,245,210.03     5,707,322,715.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0,438,638.90    110,160,249.9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1,483,703.55     23,603,747.9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3,097.35        325,556.71

     应付职工薪酬                                         8,446,890.78     17,807,866.42

     应交税费                                             1,476,069.91      1,835,154.14

     其他应付款                                         581,210,428.43    389,588,662.8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02.65         48,646.41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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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1,023,081,831.57               543,369,884.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163,249.64                 11,537,249.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89,320.00                  9,195,24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352,569.64                 20,732,489.68

 负债合计                                                 1,044,434,401.21               564,102,374.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8,981,690.00              1,248,981,69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45,796,446.14              3,645,796,446.1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6,575,000.00              -16,575,000.00

     专项储备                                                   8,632,974.44                  9,609,721.52

     盈余公积                                                 112,356,976.73             112,356,976.73

     未分配利润                                               136,617,721.51             143,050,506.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35,810,808.82              5,143,220,341.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80,245,210.03              5,707,322,715.1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00,394,102.16            576,293,742.50

     其中:营业收入                                          1,000,394,102.16            576,293,742.5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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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21,359,890.13   528,433,503.89

        其中:营业成本                                  613,236,741.14   364,224,870.2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8,308,727.81     5,394,834.46

              销售费用                                   20,448,631.80    15,815,403.10

              管理费用                                  116,865,343.54    81,690,681.49

              研发费用                                   12,152,131.51     5,231,140.10

              财务费用                                   50,348,314.33    56,076,574.50

                其中:利息费用                           50,170,563.91    55,943,315.93

                       利息收入                            567,761.37      1,647,000.53

        加:其他收益                                      8,866,179.66     4,207,83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3,884,204.11      -261,775.25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372,253.30    -1,281,388.91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627,200.00   -28,800,000.0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269,447.11      -212,687.35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4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60,157.83      -54,207.07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3,082,190.86   22,739,398.94

     加:营业外收入                                       1,144,360.44   12,330,008.46

     减:营业外支出                                        689,721.78     2,585,318.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193,536,829.52   32,484,088.45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5,516,269.67    5,514,453.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8,020,559.85   26,969,635.2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58,020,559.85   26,969,635.24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150,937.73   22,898,798.23

     2.少数股东损益                                      26,869,622.12    4,070,837.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4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
 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8,020,559.85                         26,969,635.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31,150,937.73                         22,898,798.23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26,869,622.12                         4,070,837.01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05                              0.018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05                              0.018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蒲加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0,239,427.60                        35,495,297.05

        减:营业成本                                        30,910,332.21                        20,799,058.37

            税金及附加                                        524,262.10                           454,503.66

            销售费用                                         3,988,210.26                         3,408,879.15

            管理费用                                        22,779,199.05                         8,413,055.74

            研发费用                                         2,721,504.72                         2,554,405.65

            财务费用                                         6,388,046.93                         3,522,604.14

              其中:利息费用                                 7,878,148.86                         5,719,264.98

                       利息收入                              1,602,153.02                         2,199,849.46

        加:其他收益                                          996,232.33                           434,880.37

            投资收益(损失以“-”                           1,239,604.20                         2,000,000.00


                                                     4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239,604.20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627,200.00    -28,800,000.00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0,318.35        -62,064.70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8,219,409.49   -30,084,393.99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1,504.08         7,990.00

        减:营业外支出                                      2,927.42        30,035.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200,832.83   -30,106,439.9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66,031.73    -4,775,465.6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6,734,801.10   -25,330,974.32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6,734,801.10   -25,330,974.32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34,801.10            -25,330,974.3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54                    -0.02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54                    -0.020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953,620,286.50             529,931,435.77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4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06,817.49      953,645.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6,166,415.87    16,906,046.4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0,993,519.86   547,791,127.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631,038,240.41   256,232,732.06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68,725,796.55   130,369,385.6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531,734.18    66,883,923.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3,697,395.18    81,653,777.3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0,993,166.32   535,139,818.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54     12,651,308.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02,016.00      249,613.6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07,745.90     1,839,492.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350.00      267,85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490,000.00     8,100,000.00
 金


                                                   4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05,111.90    10,456,956.5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9,754,470.32     92,445,558.9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2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8,182,840.79     11,2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937,311.11   113,845,558.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532,199.21   -103,388,602.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0,000,000.00       1,601,791.86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5,000,000.00       1,601,791.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8,279,159.40     8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58,572,217.22     48,153,046.60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13,593,113.99       5,764,225.71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62,836,836.00     26,956,918.01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9,688,212.62    160,109,964.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88,212.62   -158,508,172.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12.54            26.3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218,445.75   -249,245,439.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869,948,487.49    832,771,721.28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7,730,041.74    583,526,281.31




                                                   4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48,803,097.75                39,037,955.76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2,547.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012,405.48                 5,928,394.9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815,503.23                45,068,897.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32,452,778.78                22,582,688.06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7,295,002.63                16,005,813.1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55,979.98                 3,519,715.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934,506.36                 7,195,794.0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038,267.75                49,304,011.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22,764.52                 -4,235,113.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2,016.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738,554.26                 2,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040,570.26                 2,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9,460,660.73                  461,284.63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780,000.00                  46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47,913,677.00                 34,907,229.86
 金



                                                     5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154,337.73                  35,836,514.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113,767.47                -33,836,514.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56,491,760.90                  32,658,005.01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6,491,760.90                  32,658,005.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8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3,455,650.40                   2,622,661.11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5,335,504.8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791,155.20                  87,622,66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700,605.70                 -54,964,656.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64                         26.3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364,085.35                 -93,036,257.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63,987,057.41                 157,812,211.96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351,142.76                  64,775,954.38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7,716,725.89                 1,047,716,725.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5,916,600.00                   195,916,600.00

      应收票据                            23,502,700.25                    23,502,700.25

      应收账款                         1,899,949,557.80                 1,899,949,557.80



                                                          5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收款项融资                  204,135,930.03           204,135,930.03

        预付款项                       90,158,488.49            90,158,488.49

        其他应收款                    186,046,010.03           186,046,010.03

                应收股利                 2,794,342.21             2,794,342.21

        存货                          191,388,250.57           191,388,250.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9,245,435.24            19,245,435.24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0,198,997.21           270,198,997.21

 流动资产合计                        4,128,258,695.51         4,128,258,695.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9,977,764.66             9,977,764.66

        长期股权投资                   83,483,397.25            83,483,397.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647,479.55            66,647,479.55

        固定资产                     6,124,482,987.31         5,536,058,555.63   -588,424,431.68

        在建工程                      450,343,483.89           170,107,743.44    -280,235,740.45

        使用权资产                                             868,660,172.13    868,660,172.13

        无形资产                      579,946,852.36           579,946,852.36

        商誉                          812,029,134.58           812,029,134.58

        长期待摊费用                   56,777,984.29            56,777,984.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060,568.38            94,060,568.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6,391,336.08           166,391,336.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8,444,140,988.35         8,444,140,988.35

 资产总计                           12,572,399,683.86        12,572,399,683.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43,466.65           200,043,466.65

        应付账款                      616,025,456.77           616,025,456.77

        合同负债                       35,288,597.16            35,288,597.16

        应付职工薪酬                  131,165,432.79           131,165,432.79

        应交税费                       79,639,672.26            79,639,672.26

        其他应付款                    586,392,677.40           586,392,677.40

                应付股利                 6,742,910.65             6,742,910.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30,540,485.68           430,540,485.68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116,870.27             4,116,870.27

 流动负债合计                        2,083,212,658.98         2,083,212,658.98


                                                        5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30,274,714.60               2,730,274,714.60

        租赁负债                                                        535,396,649.57           535,396,649.57

        长期应付款                       555,396,649.57                  20,000,000.00           -535,396,649.57

        递延收益                         114,739,746.91                 114,739,746.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3,853,341.27                  43,853,341.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44,264,452.35               3,444,264,452.35

 负债合计                              5,527,477,111.33               5,527,477,111.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8,981,690.00               1,248,981,690.00

        资本公积                       3,268,805,418.10               3,268,805,418.10

        其他综合收益                     -16,575,000.00                 -16,575,000.00

        专项储备                          83,550,607.67                  83,550,607.67

        盈余公积                         112,356,976.73                 112,356,976.73

        未分配利润                     1,640,821,634.95               1,640,821,63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337,941,327.45               6,337,941,327.45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706,981,245.08                 706,981,24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44,922,572.53               7,044,922,572.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572,399,683.86              12,572,399,683.86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317,057.41                  65,317,057.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5,916,600.00                 195,916,600.00

        应收票据                           2,137,230.57                   2,137,230.57

        应收账款                          28,831,680.51                  28,831,680.51

        应收款项融资                      23,762,452.87                  23,762,452.87

        预付款项                          14,885,409.54                  14,885,409.54

        其他应收款                       461,536,864.02                 461,536,864.02



                                                          5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收股利               30,738,554.26           30,738,554.26

     存货                               7,174,173.05            7,174,173.05

 流动资产合计                         799,561,467.97          799,561,467.9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641,528,995.71        4,641,528,995.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000.00           50,000,000.00

     固定资产                         110,791,635.59          110,791,635.59

     在建工程                           2,073,528.55            2,073,528.55

     无形资产                          12,667,396.94           12,667,396.94

     长期待摊费用                       3,507,389.10            3,507,389.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9,190.19            3,159,19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033,111.08           84,033,111.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07,761,247.16        4,907,761,247.16

 资产总计                            5,707,322,715.13        5,707,322,715.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160,249.98          110,160,249.98

     应付账款                          23,603,747.92           23,603,747.92

     合同负债                             325,556.71              325,556.71

     应付职工薪酬                      17,807,866.42           17,807,866.42

     应交税费                           1,835,154.14            1,835,154.14

     其他应付款                       389,588,662.87          389,588,662.87

     其他流动负债                          48,646.41               48,646.41

 流动负债合计                         543,369,884.45          543,369,884.4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1,537,249.68           11,537,249.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95,240.00            9,195,24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32,489.68           20,732,489.68

 负债合计                             564,102,374.13          564,102,374.1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48,981,690.00        1,248,981,690.00

     资本公积                        3,645,796,446.14        3,645,796,446.14

     其他综合收益                      -16,575,000.00          -16,575,000.00

     专项储备                           9,609,721.52            9,609,721.52

     盈余公积                         112,356,976.73          112,356,976.73



                                                        5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未分配利润                        143,050,506.61              143,050,506.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3,220,341.00             5,143,220,341.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07,322,715.13             5,707,322,715.13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 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调减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固定资产588,424,431.68元,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在建工程280,235,740.45元,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使用权
资产868,660,172.13元;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长期应付款535,396,649.57元,调增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租赁负债
535,396,649.57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加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