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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7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相关
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或“甲方”)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
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真诚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为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的基础。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
率。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
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
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85271510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风荷曲苑 2 号楼
    注册资本:76379.49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矿产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
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润滑油、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租赁;
设备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管理咨询;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
房;园林绿化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可以在矿山、公路、水利水电等工程项目方面联合开发、联合建设、工
程分包、合作经营、技术服务、项目投资等方式合作。
    2、甲方充分发挥民爆一体化服务产业优势,在乙方优势区域或优质矿山项目上
推进混装爆破一体化服务,实现乙方成本领先和甲方市场开发共赢局面。
    3、充分发挥乙方矿山工程施工方面的施工经验、技术装备、人才团队等优势,
在甲方的优势区域或优质矿山项目上,承接采矿工程挖运业务,联合开展采矿工程
总承包业务,共同努力向矿山管家模式转型升级。
    4、双方强强联合,共同开发和经营国内外优质市场区域,优质矿山工程项目。
    5、针对优质矿山或民爆业务的投资项目,双方可协商共同投资,共享投资红利。
       6、合作期限: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止,合作期限 5 年,合作
  期届满,可续签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CRCC)旗下唯一从事矿山开采
  的专业化公司,拥有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务覆盖矿山建设全领域。公司充
  分发挥民爆一体化服务产业优势,在其优势区域或优质矿山项目上推进混装爆破一
  体化服务,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局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及合作内容,暂不涉及具体
  项目及具体内容的约定,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履行合作协议对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
  限公司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双方进一
  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
  确定性。因本次合作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
  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协议内容                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18 年 11 月 2   《项目合作协   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1                                                                         正常推进
             日              议》       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 10 月   《战略合作框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2                                                                      正常推进
         13 日         架协议》      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
情况:
    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盾安化工”)通知,获悉盾安化工所持有本公司的 38,245,760 股股票被司
法划转,导致被动减持。上述股份司法划转已执行完毕,盾安化工所持本公司股份
由 140,000,000 股被动减少到 101,754,24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被动减持超过 1%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1-070)。

    ②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
人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物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1,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公
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润和物资出具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
计划减持完毕的告知函》,润和物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不再持
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