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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公告2021-10-14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9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深入贯彻
高质量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公司积极探索风电场、光伏电站创新经
营模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约 96 万千瓦。根据公司新
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盾安新能源”)下属子公司酒泉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盾安新能
源”)拟投资建设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 C 区北 100MW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
投资金额 62,790 万元。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场项
目的议案》。同意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酒泉新能源增资
12,558万元,酒泉新能源向银行贷款50,232万元,用于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
场C区北100MW工程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概况
    (1)公司名称:酒泉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渊泉街 117 号
    (3)法定代表人:郭维佳
    (4)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28 日
    (5)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清洁能源的生产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酒泉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投资项目主要情况
    浙江盾安新能源于 2015 年 12 月在酒泉注册成立酒泉盾安新能源开展瓜州县
北大桥风电基地 100MW 风电场项目,并成功争取到 100MW 项目指标。酒泉盾安新
能源已陆续完成文物、林业、草原、军事、规划、压覆矿、环评、稳评、用地说
明等审批、核查工作,并取得了批复意见。2016 年 7 月,国家能源局下达风电红
色预警文件,对甘肃等地发出红色预警通知,受政策影响,酒泉基地所有项目暂
停办理相关手续,酒泉盾安新能源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区北 100MW 风电项目也
同步暂停项目无法建设。
    2021 年 1 月,在风电红色预警解除的前提下,酒泉市政府要求重新启动酒泉
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电二期二批次 200 万千瓦项目。2021 年 1
月 14 日酒泉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
电二期 200 万千瓦项目启动方案的批复》(酒政函〔2021〕14 号),该项目具备
重启条件。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酒泉盾安新能源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出具《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
电场 C 区北 100MW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场址区位于酒泉地区瓜州县城东北约 37km、玉门镇西北约 103 km 处的
戈壁滩上,风电场北高南低,场址区海拔高度在 1500m~1550m 之间,场势开阔,
地形相对较平坦。
    (2)酒泉地区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是甘肃省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
境内瓜州县素有“世界风库”之称。根据目前掌握的测风资料,北大桥区域以东
风或偏东风为主,盛行风向稳定。风电场 100m 高度年有效风速(3m/s~25m/s)
小时数为 8140h,风速频率主要集中在 3m/s~12m/s,3m/s 以下和 25m/s 以上无
效风速少,无破坏性风速,全年均可发电,具有较好的开发潜力。
    (3)本项目占地约 18.7km,设计拟安装 25 台单机容量 4000kW 风力发电机
组及对应箱变、道路工程、集电线路、一座监控中心与一座共用 330kV 升压站,
总装机容量 100MW。
    (4)本风电场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升压站投资及公用部分分摊)为 61,602.49
万元,动态总投资(含升压站投资及公用部分分摊)为 62,789.06 万元,单位千
瓦静态投资 6,160.25 元/kW,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6,278.91 元/kW。
    (5)按上网电价 0.2850 元/kWh 测算,投资回收期为 10.2 年,总投资收益
率为 5.69%,项目财务上可行且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风能、
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并网发电”。风能是清洁的、可
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
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和公司新能源产业规划的发展要求。
    2、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实现风电规模发展。该项目建成投
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3、公司投资建设该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视项
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甘肃瓜州北大桥第八风电场 C 区北 100MW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关于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电二期 200 万千瓦项
    目启动方案的批复》(酒政函〔2021〕14 号)。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