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2022-08-2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与公司发展相
适应的预算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全面预算对江南化工经济发
展的战略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管控,深化业财融
合,提高运行效率效益,推动江南化工高质量发展,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南化工总部、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全面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预算管理,是指围绕江南化工战
略规划,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科学筹划科研生产
经营活动,有效协调各项业务管理,合理确定预算编制内容
和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分析监测,指导经营活动改
善,合理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形成对预算“目标-执行-考
核”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的总称。
第四条 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战略引领。围绕江南化工的发展战略,系统
谋划实现发展目标的有效途径,加强战略规划与预算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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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科学编制预算方案,动态调整管控要求,有效促进中
长期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江南化工高质量发展总体
要求,以问题、短板改善为导向,合理匹配资源、有效规避
风险,科学优化全面预算管理指标,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持续提升江南化工价值创造能力。
(三)坚持系统全面。立足业务实际,强化部门、单位
协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安排各项预算,突出
重点,兼顾全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多维度、
多层次预算实施方案,提高预算管理的精准性。
(四)加强过程管控。建立全过程、多形式管控机制,
及时跟进预算执行进展,强化重点行业、板块、单位跟踪分
析,合理调节,有效纠偏,强化预算对整体经营的把握。
(五)全员参与原则。各预算执行单位要精心安排,要
求员工积极主动参与,群策群力,责任到人,以具体业务为
基础,使预算具体到每一个项目,力争消除预算管理的盲
点、盲区。
(六)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特殊事项清单制度,充分评
估特殊事项对预算执行影响,合理认定预算和绩效目标考核
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
第五条 预算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二章 预算管理组织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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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组织管理实行集中决策、统一
领导,公司股东大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内部最高决策机构,
审计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
负责对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总体目
标、整体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定和决策。
第七条 江南化工总裁办公会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领导机
构,统筹指导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审议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二)审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三)审议全面预算管理目标;
(四)审议全面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五)审议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报告;
(六)指导、监督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七)其他需要决策的事项。
第八条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总裁办公
会负责,其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财务金融中心
牵头,主要职责:
(一)拟订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订和分解江南化工年度总体预算目标;
(四)汇总、编制、平衡江南化工全面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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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批复各单位全面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
案;
(六)指导、监督、评价各单位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
及执行情况;
(七)全面预算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与跟踪;
(八)其他预算管理事项。
第九条 江南化工总部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编制分
管业务预算草案,提出业务预算目标,分解业务预算指标、
确保本部门业务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同时编制本部门成
本、费用及现金流等预算草案,严格控制本部门成本费用在
预算范围之内。其中:
(一)综合管理部。组织编制总部三公经费(招待费、
公务用车,含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总部固定资产投资和
对外捐赠预算等并提出相关业务预算目标;审核各单位的三
公经费、对外捐赠预算等,并将审核意见报送预算管理办公
室;监督、协调综合办公预算执行,并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二)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根据年度总体经营
预算目标,分解人工成本指标,负责审核各单位编制的工资
总额、福利费和社会保险费等人工成本,以及人员招聘、员
工培训等预算费用,并将审核意见报送预算管理办公室;监
督、协调人力资源预算执行,并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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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运营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管理,负责研究宏
观经济形势及政策法规变化对江南化工年度预算的影响;负
责组织编制江南化工年度经营预算,汇总、平衡、审核各单
位的经营预算及调整方案;负责汇总、平衡、审核各单位的
投资预算(除股权投资外,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技措、
大修以及工程项目投资等)及调整方案,并将审核意见报送
预算管理办公室;监督、协调经营预算及投资预算执行,并
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四)工程事业部。负责组织编制国内工程业务预算。
根据合同金额、公司批准的工程概预算、预计总成本、预计
完工进度等确认预算年度业务预算,并报送预算管理办公
室。
(五)国际事业部。负责组织编制国外工程业务预算。
根据合同金额、公司批准的工程概预算、预计总成本、预计
完工进度等确认预算年度业务预算。同时根据国际政治、经
济等环境变化对国外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负责做好预算管
理,并报送预算管理办公室。
(六)江南民爆技术创新中心。负责组织编制江南化工
年度科研预算并提出科研预算目标,编制新产品的开发情
况,填报专利技术相关费用;汇总、平衡、审核各单位的科
研预算及调整方案,将审核意见报送预算管理办公室;监
督、协调科研预算执行,并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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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负责组织编制江南
化工年度资本运营预算并提出专项预算目标;汇总、平衡、
审核各单位的资本运营预算,将审核意见报送预算管理办公
室;监督、协调资本运营预算执行,并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八)财务金融中心。负责组织编制江南化工年度筹资
预算、财务预算和金融工具预算并提出专项预算目标,汇
总、平衡、审核各单位的筹资预算、财务预算和金融工具预
算及调整方案,将审核意见报送预算管理办公室;监督、协
调筹资预算、财务预算和金融工具预算执行,并提出考核评
价意见。
(九)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江南化工年度安全生
产、节能环保预算并提出相关业务预算目标;汇总、平衡、
审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预算,将审核意见报送预
算管理办公室;监督、协调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预算执行,
并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十)纪检部(审计部)。负责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
行审计和后评价并上报预算管理办公室。
如因组织机构调整,上述相关职责将相应进行调整。
第十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成员部门是实施全面预算的管理
主体,成员部门要明确业务预算的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
员,统筹组织好本部门业务预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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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各单位是实施全面预算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建
立董事会或最高决策机构领导下的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或领
导小组,设置或明确专职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
导。各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统筹组织本单位全面
预算管理工作,对全面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完整性
负责。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创新预算管理理念和方
式,明确预算管理分工,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作,
依据江南化工相关规定,科学构建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体
系,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
第三章 预算目标制定
第十三条 江南化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协调短期
目标与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优化全面预算管理指标,并根
据管控要求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 预算目标确定原则
(一)科学性。江南化工预算目标应与战略发展规划相
匹配,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符合。
(二)导向性。江南化工全面预算指标体系中纳入特能
集团年度业绩考核的指标,其目标值确定应充分对接特能集
团经营业绩考核导向。
(三)分类性。江南化工依据行业、板块、业务具体情
况,对主要预算指标提出差异化目标,实现针对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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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标性。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开展行业对标、国
际对标分析,向先进看齐,自我加压,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的
指标目标值直接采用预算目标,其先进程度与考核结果直接
挂钩。
第十五条 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结合江南化工发展战
略和十四五规划的年度安排,按照系统平衡、突出重点、兼
顾全局的原则,拟定江南化工年度总体预算目标草案,制定
江南化工年度全面预算编制指导意见,明确预算编制总体思
路和基本要求,提出各单位主要指标年度预算目标建议值。
第十六条 各单位结合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编制指导意见,
对照主要指标年度预算目标建议值,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预
算目标并编制全面预算方案,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上报江
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 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各单位年度预算目
标进行汇总、审核,并与江南化工年度总体预算目标草案进
行差异分析和综合平衡后,形成江南化工年度总体预算目
标。
第四章 预算编制及流程
第十八条 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编制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资
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等,相关预算报表见附件。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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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预算是指预算年度内所有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的预算。主要包括科研预算、国际国内工程业务预算、人力
资源预算、安全生产预算、节能环保预算等。
(二)资本预算是指预算年度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
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长期股权(权益性资本)
投资预算等。
(三)筹资预算是指为满足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
进行的筹集资金的预算。主要包括负债性资本筹资预算、权
益性资本筹资预算等。
(四)财务预算是指预算年度内,以业务为基础,由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综合反映各项业务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收支的影响。主要包括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资
产负债预算等。
第十九条 全面预算编制方法主要包括:零基预算、增量
预算;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各单位
应合理选择预算编制方法,市场程度较高且预算管理基础好
的单位,可采取滚动预算编制方法,确保预算方案更加精
准、合理。鼓励各单位科学运用管理会计工具实施专项预算
管理,逐步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全面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坚持价值导向,体现
高质量发展,以具体业务为基础,优化细化关键预算指标,
持续提升增长的质量、效率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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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业务预算支撑。预算编制应以业务为基础,
统筹考虑科研、生产、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认真分析具
体业务对预算安排的影响,合理测算结果,并在预算编制方
案中予以体现。
(二)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效益优先,聚焦主责主
业,履行强军首责,通过预算安排优化产业布局,向战略性
新兴产业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确保经济业务平
稳有序增长。
(三)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合理安排各项涉及成本费用
的业务预算,严格控制压缩一般性管理费用和非生产性支
出,确保预算的成本费用与营业收入相匹配。优化成本费用
预算结构,鼓励增加研发、安全环保投入,人工成本与经济
效益保持同步增长。
(四)持续改善短板指标。准确把握企业面临的客观实
际,全面理清存在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出制约高质
量发展的瓶颈,通过预算安排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
突破带动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五)坚持做好风险防范。合理安排各项投资、筹资预
算,确保举债规模与发展能力相适应,科学设定资产负债
率、带息负债、两金占用预算边界,从预算源头抓好重点领
域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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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全面预算编制应与江南化工全面预算
编制指导思想保持一致,在编制业务预算时,应与江南化工
总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充分沟通,夯实业务预算编制基础。
第二十二条 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编制程序:应遵从“自上
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要求。
各单位应加强部门间横向协作和上下纵向联动,将主体责任
落到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将预算编制逐级分解到企业各个
层级。
(一)战略目标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的
战略规划拟定全面预算工作开展方案。
(二)目标分解及预算编制。江南化工本部各业务部门
根据分解的战略目标,汇总、平衡、审核各分子公司的预算
及调整方案,将审核方案上报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三)预算方案审批及下达。经公司决策机构审批的全
面预算管理方案,由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公司年度目标分
解成一系列指标体系,以考核责任书的形式下发至各分子公
司。
第二十三条 江南化工全面预算编报范围涉及各单位所有
级次。编报流程为:
(一)每年 9 月中旬,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各
单位对战略落实和预算执行进行总结回顾,充分评估、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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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重点行业、板块经营形势,组织制定下一年度江南化工
全面预算编制指导意见,统筹布置预算编制工作。
(二)每年 10 月下旬,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江
南化工发展规划和滚动调整情况,结合对各单位经营状况的
评估和研判,审核各单位上报“一上”预算报表,并提出各
单位主要指标年度预算目标建议值,上报江南化工党委会前
置决策后,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
(三)每年 11 月上旬,各单位依据主要指标年度预算目
标建议值,在与江南化工总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编制本单
位全面预算方案,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上报“二上”预算
报表。
(四)每年 11 月中旬,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结合各
单位全面预算方案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平衡,形成江南
化工全面预算方案,上报江南化工党委会前置决策后,提交
总裁办公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全面预算批复和报备
(一)经江南化工内部决策审议通过的全面预算方案,
将分户预算批复至各单位,作为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全面预算
方案的主要依据。
(二)各单位根据江南化工批复的分户预算,组织分解
落实主要经营指标,完善全面预算方案并报送江南化工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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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将江南化工批复的预算方案层层分
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责任主体、业务单元和具体岗位,
提出量化要求,确保全面预算目标有效落地。
第五章 预算执行和监控
第二十六条 预算目标一经批复,江南化工将严肃预算刚
性约束,加强预算过程监控,通过经济运行分析会、预算执
行推进会等形式,及时跟进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
总体受控。
第二十七条 江南化工总部相关部门应强化预算执行过程
中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业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业务预算推进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导提醒。
第二十八条 江南化工将加强各单位预算执行分析,根据
各单位行业特点,差异化设置预算执行标准,合理评估企业
预算执行效果。
第二十九条 江南化工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
主要指标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执行偏差较大的单位及时预警
提示。 被预警提示单位要认真剖析原因,采取必要的纠偏措
施,确保预算目标有效落实。
第三十条 江南化工建立特殊清单制度,对各单位影响预
算执行的特殊性因素,在合理认定后纳入清单范围,作为当
年经营目标考核、预算评价,以及下一年度预算目标确定的
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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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制定内部预算过程管理制度,并建
立全方位的全面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以边界管控和标准控制
为重点,以分析为手段,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投资、融资、资金、担保等重大事项
预算管理应符合江南化工相关管理规定,需要履行江南化工
相关审批程序的项目,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建立预算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评
估能力,对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和高风险因素应加快协
调解决,及时向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报告。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应推进预算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数
据和业务数据共通共享,提高预算编制效率,持续提升全面
预算管理水平。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主要经营指标预算经江南化工批复
后,
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在出现下列情形且对预算执行结果产生
重大影响的,可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一)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发生分立、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十六条 预算调整于每年 7 月进行,各单位须于 6 月
15 日前将预算调整申请方案上报江南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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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预算调整程序
(一)预算调整申请。涉及预算调整的单位,应将预算
调整申请报告以及经本单位董事会或最高决策机构批准的预
算调整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
申请报告应提供预算调整说明和预算调整报表。
(二)预算调整审核。江南化工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各单
位上报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核,上报江南化工党委会前置
决策后,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
(三)预算调整批复。
1.若预算调整不影响江南化工考核目标,江南化工在预
算调整方案审定或审议通过后,直接批复(原则上 15 个工作
日)相关单位,同时在当年考核经营指标时,调整部分予以
考虑。
2.若预算调整影响江南化工考核目标,江南化工在预算
调整方案审定或审议通过后,原则上 15 个工作日内批复相关
单位,同时在当年考核经营指标时,调整部分予以考虑。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涉及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以及捐赠等
专项预算的相关调整,遵照江南化工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日
常报备,统一调整的方式实施。
第七章 预算评价
第三十九条 江南化工建立全面预算考核评价体系,根据
审批下发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作为各预算执行单位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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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依据,通过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式,对
各单位全面预算管理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十条 全面预算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基础
评价和主要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评价。
(一)全面预算管理基础评价是对各单位全面预算管理
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实施、过程监控及基础管理等情
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主要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评价是对各单位关键业
务、财务和专项预算指标在剔除特殊因素影响后,按预算执
行偏差度对应的系数和权重进行计算评价。
第四十一条 全面预算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达
标、
不达标”四档,评价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基础管理
评价。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依据本办法修订、
完善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江南化工财务金融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修
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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