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作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现对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6,116.5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4.12%。上述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事项以外,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
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规范运作、严
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所作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所取得
的薪酬是恰当的,且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
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公
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
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
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六、关于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
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八、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
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有保障,不存在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风
险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
独立董事:汪寿阳
张红梅
郑万青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